8月12日,泸溪法院审结一起诈骗案,被告人梁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被告人梁某,因长期沉迷于赌博丈夫与其离婚。为偿还赌博欠下的高利贷,梁某便伙同“杨某”(在逃)谋划以假意和他人结婚的形式去骗钱。2009年12月,两人流窜至沅陵县城向某家以梁某愿意和向某结婚为名索要礼金,后因向某的父亲发现事有蹊跷,没有同意,梁某诈骗未果。但她并没有放弃骗婚计划,继续伙同“杨某”以相亲为名又窜至泸溪解放岩乡场上村杨某家,以愿意和杨某一起生活为由,向杨某父亲索要见面礼200元,此后,为赢得杨家对自己信任骗取更多的钱财,她便和杨某办理了结婚登记,再次向杨某父亲索要礼金6000元。梁某与杨某共同生活了不到两个星期后,借口在外打工妹妹受伤,便离开,从此失去联系。一次行骗得逞后,梁某以同样的方式,又骗取了吉首市社塘坡乡西门口村侯某家16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梁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隐瞒真相、假意和他人结婚等方法,多次骗取被害人钱财共计人民币76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