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泸溪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1年工作回顾
2011年,在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和县政协的领导、监督和支持下,在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以“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为抓手,以“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为促进我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一、紧扣富民强县主题,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全年共新收各类案件569件,审(执)结546件,结案率为95.9 %,涉案标的5680万元。
(一)充分发挥打击职能,推进平安泸溪建设。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始终保持对违法犯罪分子的高压态势,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68件116人,审结66件107人,结案率为97.2%,在给予刑事处罚的102名罪犯中,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23人,重刑率为22.6%。一是严厉打击涉枪涉恶、寻衅滋事、两抢一盗等严重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犯罪,审结45件73人。如2009年至2010年期间,被告人杨树珍、熊应军等7人在泸溪县、花垣县、保靖县等地流窜作案,疯狂盗窃企业财产41次,金额达46万元,社会影响极其恶劣。我院以抢劫罪、盗窃罪分别判处主犯杨树珍、熊应军有期徒刑18年、16年,对其余被告人也给予了相应刑事处罚。二是加大惩治腐败的力度,审结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徇私枉法等案件3件6人,推动了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三是依法惩处合同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审结3件4人。同时,注重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去年4月19日,在白沙影剧院举行了公捕公判大会,依法对7名罪犯进行宣判,分别判处7-18年不等的刑期,有力地震慑了犯罪分子。
(二)充分发挥调节职能,推进和谐泸溪建设。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359件,审结350件,结案率为97.5%,其中调撤结案232件,调撤率达66.3%。一是高度重视“三农”问题,加强对土地承包、农副产品购销及坑农、害农案件的审理,共审结涉农案件87件,促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二是依法审结婚姻家庭、损害赔偿等多发性民事纠纷案件176件,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三是认真审结买卖、承揽、借款等经济纠纷案件55件,涉案标的达1400余万元,促进了社会诚信体系的建立。广泛开展了以“座谈沟通进企业”、“普法宣传进企业”、“巡回法庭进企业”、“绿色通道进企业”、“专项执行进企业”等“五进”为主要内容的集中服务活动,征询企业在生产经营、化解诉讼纠纷等方面对法院工作的需求和建议,有针对性地帮助防范潜在法律风险。去年,我院先后走访企业6家,发出征求意见函92份,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审执结涉企案件28件,涉案标的近三千万元。
(三)充分发挥执行职能,推进诚信泸溪建设。认真组织开展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和委托执行案件专项清理“两项活动”,加大了执行工作力度,共新收执行案件102件,执结90件,执结率88.2%,标的916万元。进一步完善执行联动威慑、快速反应等长效机制,用足用好查封、扣押、拍卖、变卖等强制措施,依法制裁规避执行的行为,去年对3名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作出拘留决定。创新执行工作方法,加大财产查证力度,采取公告督促、财产申报和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等措施,力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努力营造诚信守法、公平正义的良好执行环境。
(四)积极开展行政审判,推进法治泸溪建设。我院认真履行司法审查职能,妥善处理“官民”纠纷,既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又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共审结行政案件40件。针对行政争议的特点,加大行政诉讼协调力度,特别是对乱占田地、城建拆迁等领域的案件,尽可能以协调方式解决争议。如去年4月,在处理县国土局申请执行白沙镇刘家滩村13户村民违法占用土地行政非诉执行案件中,我院抽调精干人员,组成专门班子,与相关部门一起不分早晚、加班加点上门做拆迁户思想工作,促使其自动拆迁。
二、坚持司法为民理念,全面加强创新社会管理
坚持民生优先、服务为先、群众在先总体要求,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全面参与社会管理,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
(一)广泛深入开展诉调对接,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始终坚持把调解作为处理矛盾纠纷的重要手段和基本方法,紧紧依靠党委政府统一领导、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社会各界整体联动,以“诉调对接”为抓手,助推三调联动工作向全方位、深层次、宽领域方向发展,实现“底部深度融合”,使行政力量、审判力量、社会力量优势互补,形成合力,以更加便捷、经济、高效的方式,将大量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去年,在聘请全县所有乡镇司法员为执行联络员的基础上,通过与县司法局协商,尝试在部分较大的村选聘热爱司法工作、具有较高威望、熟悉社情民意的村组干为司法协理员,协助法院进行调解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全年通过基层调解和诉前调解有机结合,成功调解案件152起,占民商事案件43.4%。去年10月,在全省法院立案信访工作会议上,我院作了典型经验介绍,“诉调对接”的做法得到了与会领导的高度肯定。
(二)积极探索司法为民举措,筑牢社会和谐根基。准确把握并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新期盼,下辖人民法庭结合各自实际,均建立“特色法庭”,实现法院工作与群众司法需求“无缝对接”。浦市法庭辖区广,节假日诉讼较多,该庭成立“假日法庭”、“预约法庭”,法官牺牲假日,为当事人提供方便,“预约法庭”一个电话一封信,法官服务到家门口,极大地便利了群众诉讼。洗溪法庭辖区少数民族占总人口86%,大部分群众讲苗语,该庭针对乡情民俗成立“苗语法庭”,送达、开庭、调解均邀请当地懂苗语的人民陪审员参加,凸显了为民情怀。兴隆场法庭地处偏远,交通不便,社情复杂,成立的“农忙法庭”就地办案,案后回访,能动司法。去年三个法庭审结案件91件,其中调解结案62件,调解率达68.1%,反响较好。
(三)充分发挥综治职能作用,积极参与社会管理。根据县委、县政府总体部署,认真开展联社区、联小区、联片、联群众的社会管理“四联”工作。积极履行联系兴沙社区的牵头单位职责,每月组织所属单位负责人碰头研究本社区综治工作,调处解决群众困难问题及矛盾纠纷,安排干警对所联怡馨小区225户住户逐一上门,采集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特殊人群信息,并对治安问题、安全隐患、矛盾纠纷等不稳定因素摸排登记。坚持每月11日与相关单位对怡馨小区周边进行巡逻。
三、狠抓司法能力建设,整体提升队伍综合素质
按照思想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整体推进的思路,全面夯实法院基层基础工作。
(一)强化思想教育,提高干警政治素质。深入开展 “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人民法官为人民”、“创先争优”教育实践活动,着力提高干警的宗旨意识和党性观念。扎实开展“走出机关,服务群众”活动,向社会公开承诺并报告工作,班子成员分别深入所联乡镇、扶贫联系村及综治工作联系点调研走访,各业务庭办案法官共回访案件116件172人次,巡回办案26件,化解矛盾纠纷25件,综合部门干警深入屈望、兴沙社区走访群众867人次,向群众发放征求意见表和政法工作宣传手册800余份,征求意见30条,增进了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了解、理解和支持。
(二)强化技能培训,提高干警业务素质。积极开展创建学习型法院、争当学习型法官活动,建立了以“每月一法”为主要形式的学习培训制度,以“每季一讲”为主要形式的中心组学习制度,以“每半年一次” 为主要形式的专题调研制度,以“一年一度”组织干警参加司法考试培训为主要形式的在岗进修制度,使学习工作化,工作成果化。全年通过法院内部专网组织收看法学专家讲授业务课6次, 院领导和业务骨干轮流授课12次, 开展审判实务观摩讨论2次,先后选派34人次参加上级法院组织的各项调训,提高了干警法学理论水平和驾驭庭审能力。全院85%的青年干警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法官断层现象得到了有效缓解。
(三)强化廉政建设,提高拒腐防变能力。严格贯彻落实最高院“五个严禁”、省政法委“六个严禁”规定,连续14年保持干警违法违纪“零”记录。在去年全省法院公众民调测评中,我院继续位居全州第1名,全省第20名。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检察机关司法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全年共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重大案件开庭3次,走访人大代表24人次,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并讨论案件2次,召开人民陪审员座谈会2次,拓宽了监督渠道,架起了与群众沟通的桥梁。
一年来,全院广大干警始终保持了饱满的工作热情和良好的精神风貌,法院工作继续保持和谐发展的良好态势。去年二月我院荣获“全国优秀法院”这一殊荣,六月被评为“全省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九月被评为“全省法院立案信访工作先进集体”,曹玉枝副院长、印家武副庭长分别被评为“全省巾帼建功标兵”、“全省法院办案标兵”。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法院工作还存在诸多不足和薄弱环节:人民群众对司法审判的期待需求与法官司法能力不相适应的矛盾比较突出;法官队伍结构不尽合理,审判质量和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执行难”问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缓解。对此,需要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2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2年法院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以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围绕三项重点工作和县委“工业强县、产业富民、环境创优”发展方略,积极发挥司法能动作用,切实加强司法能力建设,为建设魅力和谐泸溪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为此,将着重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能动司法,不断创优发展环境。自觉把法院工作放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来谋划、来推进,认真履行人民法院惩罚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稳定、化解矛盾、促进发展的职能作用。继续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重点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以及杀人、抢劫等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妥善审理在调结构、转方式中发生的纠纷案件,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延伸和拓展司法服务职能,大力营造“公平、诚信”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加强与行政机关横向联系,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巩固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工作成果,着力破解“执行难”。
二、强化审判管理,不断提升司法绩效。进一步完善司法绩效考评体系,优化考评指标、改进考评方式、提升考评层次。实行严格的错案和超审限案件原因分析机制,落实好违法审判责任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行使,确保审判权、执行权的正确有效运行。
三、强化利民举措,不断落实司法为民。建立健全一站式服务、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诉前调解等制度,促进立案窗口工作的高效、有序、便捷化。继续强化巡回审判,方便群众诉讼,广泛开展送法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活动,增强公民法制观念,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充分关注困难群体的司法需求,采取减、缓、免交诉讼费的司法救助措施,真正让公正司法成果惠及人民群众。
四、强化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司法能力。深入践行“忠诚、公正、廉洁、为民”司法核心价值观,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教育,着力提高领导班子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的能力。坚持不懈地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纪律作风建设,继续认真贯彻最高法院“五个严禁”和省政法委“六个严禁”的规定,着力提高干警廉洁自律、拒腐防变的能力。创新培训方式,大力开展岗位练兵、庭审观摩、裁判文书评比等活动,着力提高干警解决实际问题、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决心在县委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县政府和县政协的支持下,认真执行本次会议决议,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努力提高司法水平,为实现“十二五”规划确定的宏伟目标作出应有的贡献,以良好的精神风貌和优异的工作业绩喜迎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