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泸溪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3年工作回顾
2013年,县法院在县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为民司法、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围绕“推进五大工程、打造五个泸溪”发展方略,依法履行职责,强化司法服务,扎实开展“五型法院”创建,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709件,审(执)结623件,收结案同比分别增长12.2%和1.7%。
一、忠实履行司法职责,着力维护公平正义
(一)坚持宽严相济,惩治刑事犯罪。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75件,审结64件,给予刑事处罚104人,其中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15人。突出打击严重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犯罪,审结故意伤害、盗窃、寻衅滋事、损毁财物、涉枪案件45件62人。如被告人杨宏海、杨宏清等7人先后在泸溪、辰溪及沅陵等地流窜作案43起,盗取财物价值33.4万元,社会影响极其恶劣,我院依法快审快结,判处主犯杨宏海、杨宏清有期徒刑11年。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加大对破坏企业生产、阻碍工程施工、扰乱社会秩序行为打击力度,依法审结了白沙镇屈望社区村民陈秀英、张二云等5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营造了良好的施工环境。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依法审结了州中院交办的原州精神病院党委书记、院长唐其伦受贿、挪用公款案,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严格贯彻罪行法定、罪行相适应原则,对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的21名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罚,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
(二)坚持司法引导,维护发展秩序。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把调解贯穿于民商事审判全过程,广泛开展“诉调对接”。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515件,审结469件,涉案标的1863万元,其中调撤结案306件,调撤率65.3%。加大对涉民生案件审理,依法审结损害赔偿、家庭婚姻、民间借贷、追讨工资等多发性民事纠纷303件。如在审理浦市镇田家溪村板寨组村民邓柏子、胡寅儿诉孙女邓晚花遗产继承纠纷案,为保护原告合法权益,我院办案法官接到案件后,日夜兼程,驱车1800公里,前往杭州萧山办理62万元财产保全手续,回来后,又前往当事人家中进行调解,最后双方被法官的耐心、诚心、热心打动,各退一步,达成调解协议。妥善审理涉金融部门案件57件,维护了诚实信用、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
(三)坚持法治思维,促进依法行政。在法律、政策的框架下,积极推行诉外沟通、庭前对话、庭中协调的工作程式,既注重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又注重规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审结行政诉讼案件23件,其中协调撤诉20件,审查各类非诉执行案件10件。积极运用司法手段调节土地征收、城建拆迁过程中的矛盾,依法保护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和保障重点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四)坚持能动司法,保障民生权益。把执行作为保障民生的切入点,共新收执行案件86件,执结67件,兑现标的额557万元。特别是春节期间,抓住外出务工人员返乡过年的有利时机,加班加点强化执行。如在北京中瑞恒达贸易有限公司李佳佳申请执行湖南瑞峰公司王天亮一案中,执行法官讲究执行方法,善用强制措施,成功执结了125万元债权,李佳佳特意从北京邮寄了一面“公正廉洁、人民满意”锦旗和一块“热心相助、弘扬正气”牌匾,表示感谢。大力实施司法救助,会同县信访局及乡(镇)党委政府,根据申请执行人的实际困难,及时向县政府争取信访救助,为4户有合理诉求的困难当事人解决救助资金6万元。
二、强化为民司法导向,着力回应群众关切
(一)完善诉讼服务体系。把诉讼服务中心作为便民窗口,推行“一站式”服务。利用电子触摸屏,将诉讼立案、法律咨询、诉前保全、诉前调解、判后答疑等服务内容一体化,在便民诉讼展示台摆放诉讼指南,对诉讼收费标准、审判执行流程、举证须知、诉讼风险提醒等进行公示,安排有经验的法官接访,面对面引导、咨询、答疑。对老弱病残及外出务工当事人实行“上门立案、电话预约立案、网上立案”,全方位服务百姓。畅通司法救济渠道,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依法为困难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10.2万元。全年开展上门立案7件,电话预约立案24件,诉前调解56件。
(二)创新刑事审判方式。在推行民事巡回审判取得良好成效的基础上,将其引入到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审理中,变刑事审判“机关坐堂问案”为“乡镇流动办案”。在审理石榴坪乡碧溪村陈桂英两妯娌伤害案、浦市镇中塘村李道基两八旬老人伤害案及除夕夜瞿纲交通肇事致两人死亡案等11件案件中,办案法官结合案情多元、诉求多样,加强与县政法委、司法局、人社局、农业局、乡(镇)政府等部门协调联动,起早贪黑,多次往返当事人家中就刑事附带民事赔偿部分做调解工作,11件案件全部成功和解,既消除了不稳定因素,又使被害人及时得到赔偿。
(三)拓展便民诉讼领域。大力开展“法官下基层、法庭进村寨、法律入农家”活动。以现有开展的浦市“假日法庭”、洗溪“苗语法庭”、兴隆场“农忙法庭”等特色法庭为依托,大力推行院机关“流动法庭”, 把庭审现场搬到百姓身边,到田间地头调解、开庭,化解纷争。同时,针对全县外出务工人员较多的情况,为减轻当事人来往奔波之苦,积极尝试采取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通知当事人应诉、调查、开庭,探索以视频方式让缺席方参与网络庭审。全年流动法庭共开庭67次,解决简易纠纷92件;利用视频庭审5件,邮寄送达65次。
(四)注重服务群众实效。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大力开展“勤廉办事树形象,为民务实转作风”服务群众活动。4月和8月,全体干警分别深入浦市镇、武溪镇走访群众,征询意见;9月,到白沙镇兴沙社区开展联系城区临街商户活动。对涉及法院工作的问题,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明确承办部门及责任人,列出时间表,实行销号制;对涉及政府职能部门的意见,做好跟踪了解、掌握进度,将处理情况、办复结果及时向群众反馈。三次活动共走访群众2156人次,联系商户336户,回访案件137件248人次,收集意见建议62条,对涉及法院的16条意见都及时予以答复,其他分类整理上报意见46条。积极开展城乡同建同治,先后投入10万元用于机关院落及联系村的整治工作。
三、整体增强司法能力,着力提升司法公信
(一)政治教育强责任。全面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队伍素质提升年”活动,通过评选表彰“办案能手、执行能手、调解能手”,大兴比工作、比成果、比贡献之风。大力实施岗位练兵,集中开展“庭审和裁判文书”两评查活动,通过院领导办“样板案”,业务部门负责人开“示范庭”,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挑刺、评查打分、座谈反馈等形式,开展专题培训,逐步提高干警业务能力。针对青年干警逐年增多,缺乏办案经验的现状,采取班子成员带、中层骨干帮、资深法官教的“1+1”帮带模式,促使青年法官尽快成长,全院86%的青年干警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
(二)文明创建提能力。以争创“州级文明标兵单位”为抓手,把文明创建贯穿服务大局、队伍建设、政务管理和基层基础工作全过程,不断提高机关的文明程度和广大干警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养、廉洁自律意识。按照“以德育人、以文化人”的理念,开设道德讲堂,邀请专家学者举办道德专题讲座5期;倡导实施“我奉献、我快乐”为主题的三关爱活动,18名青年干警深入潭溪镇小能溪村小慰问留守儿童21名,22名中层以上干警结对帮扶贫困户22户;积极参加“文明交通大整治”专项行动,抽调20名干警走进乡村、走上街头,开展文明交通劝导。
(三)廉政建设树形象。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廉政风险节点排查管控制度,推行审务督察,严格错案责任追究,坚决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加大信访投诉案件查处力度,坚持每案必查、每查必报、有责必究。认真遵守中央“八项”、湘“九条”、州“七条”和县“六个一律”各项规定,利用学习日制度,开展条规教育,常念“紧箍咒”,早打“预防针”,通过观看警示教育题材片、学习反面教育通报、邀请纪委专家上廉政课等形式,提高干警防腐免疫力,继续保持16年干警违法违纪“0”记录。
(四)接受监督促公信。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认真贯彻执行人大各项决定、决议,落实重大工作、重大案件向人大报告制度,及时办理、回复代表、委员建议、提案。加强与代表、委员、司法监督员的沟通联络,经常性开展走访、座谈、征询意见,改进和拓宽监督方式。全年共邀请代表、委员旁听重大案件开庭6次,座谈交流2次,23名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192件,新聘了9名司法监督员。
一年来,县法院坚持科学发展,各项工作呈现出整体提升、亮点突出、健康发展的良好局面。先后被评为全省首批“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全州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和“全州五型法院”,司法状况考评、民调测评继续保持全州第1,干警有9人次获省、州表彰。
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法官年龄普遍偏大,法官断层现象突显;转型期引发的社会矛盾在司法审判中集中显现,群众利益诉求过高与司法职能本身受限之间矛盾突出,法院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少数干警创新创优意识不强,群众工作水平不高。对此,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4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4年法院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围绕“推进五大工程、打造五个泸溪”发展方略,按照县委十一届三次全会“打好三大战役”、“实现五无目标”政法工作思路,以服务大局为己任,以执法办案为要务,以保障民生为重点,以公信司法为追求,认真履行司法职责,为全面建成小康泸溪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以服务大局为第一任务,在推动经济发展上寻求新突破。坚持依法办案与能动司法、促进发展与保障民生相结合,把法院工作放在全县工作大局中加以考量,深化县域经济分析研判,密切关注案件审理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开展调查研究,强化司法应对;深化统筹协调机制,妥善化解工业转型升级、农业结构调整和新型城镇化建设进程中产生的矛盾纠纷,加大对重点工程、重大项目的法律保护。
(二)以执法办案为第一要务,在维护社会和谐上寻求新突破。始终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惩治扰乱社会治安、侵害群众利益、破坏市场秩序以及贪污贿赂等犯罪活动,进一步加强刑事被害人救助和轻微刑事案件和解工作,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减少社会对抗;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把调解、和解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信访各个环节;完善执行工作格局,在现有执行联动机制基础上,强化执行信息化平台建设,适时开通被执行人银行账户“点对点”执行信息查询系统,实现信息快速查询、账户动态监控,有效防止被执行人转移财产。
(三)以保障民生为第一目标,在维护群众权益上寻求新突破。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司法公正湘西行”活动;健全完善司法便民、利民措施,深化“法律五进”活动,拓宽巡回办案、上门立案、诉前调解领域,让人民群众更加方便地行使诉权;健全重大案件审理回应民意机制,提高司法服务人民群众的水平;着力完善弱势群体司法救助制度,健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对接机制,帮助涉诉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四)以公信司法为第一追求,在深化司法公开上寻求新突破。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提升公信,深入推进阳光司法。除法律规定不宜公开的情况外,把司法依据、程序、流程和裁判结果及时公之于众;大力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扩大开放范围,变换开放对象,对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庭审观摩、评查打分、座谈反馈,扩大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扎实开展人民陪审员增选工作,使人员总数增加到48名,逐步建立起覆盖全面、结构优化的人民陪审员队伍,充分发挥其“审判员、调解员、宣传员”作用;加强司法宣传,运用好法院网站等媒体,积极做好裁判文书上网、庭审直播及视频公开,拓宽民意沟通渠道。
各位代表,面对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面对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我们将认真执行本次大会决议,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奋发进取,扎实工作,为加快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泸溪梦”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