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泸溪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4年主要工作回顾
2014年,县人民法院在县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和政协的支持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始终紧扣县委“工业强县、产业富民、环境创优、民生改善”发展战略,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坚持服务大局公正司法,切实履行审判职责
全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006件,首次突破一千件大关,审(执)结826件,较上年分别增长42.5%、36.3%。
(一)依法严惩刑事犯罪。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准确把握全县社会治安实际,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87件93人,审结76件79人,其中,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24人。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如被告人张某、徐某某等19人不务正业,长期流浪社会,多次在本县白沙镇、洗溪镇持械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社会影响极其恶劣,我院依法快审快结,分别对19被告人判处七年半至一年不等有期徒刑。加大对社会广泛关注的刑事案件审理力度,如2014年案发泸溪的“2.5”持枪劫金案,社会影响大,群众关注度高,我院积极配合州中级人民法院做好庭审和安保工作,邀请10名州、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部分群众旁听案件审理,两被告人被依法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和10年,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维护经济活动安全,注重对职务犯罪案件的审理,认真审结了州中院交办的州财政局秦某某受贿案,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严格贯彻罪行法定、罪行相适应原则,对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或未成年人和75周岁以上的13名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罚,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
(二)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把调解贯穿于民商事审判全过程,广泛开展“诉调对接”。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711件,审结623件,其中调撤结案369件,调撤率达59.2%。加大对涉民生案件审理,依法审结赡养、抚养、婚姻家庭、相邻关系、人身损害赔偿案件303件,促进了家庭和睦,邻里团结。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创建省级金融安全县工作方案》,加大对涉金融案件审理力度,规范民间借贷行为,优化个人信用环境,依法审结涉邮政储蓄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贷案件106件,维护了良好的金融经济秩序。妥善审理涉企纠纷,依法调解了湘西州金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诉泸溪县电化厂商品买卖合同纠纷案,化解了59.3万元债务,定纷止争,维护了诚实信用、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
(三)积极促进依法行政。在法律、政策的框架下,积极推行诉外沟通、庭前对话、庭中协调的工作方式,既注重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又注重规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共受理行政案件25件,审结23件。坚持把为公共利益、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服务作为行政审判工作着力点,积极运用司法手段调节土地征收、城建拆迁过程中的矛盾。如在审理县国土资源局申请执行李官双违法违章建筑案件中,通过与白沙镇政府、县直相关职能部门和行政相对人做大量前期工作,依法做出准予拆除裁定,确保了县重点工程319国道绕城线改造顺利进行。
(四)切实保障民生权益。把执行作为保障民生的切入点,共受理执行案件183件,执结104件,标的3.17亿元。特别是春节期间,抓住外出务工人员返乡过年的有利时机,扎实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依法执结赡养、扶养、交通事故赔偿、农民工工资案件54件,在政法机关工作成果展上集中兑现执行资金55.23万元。对久执未结的老案、难案、骨头案实行领导包案和集中大执行。如在2件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和1件雇员受害责任赔偿纠纷案件执行上,因涉案标的大、历时久、矛盾深,5年未能执结,2014年4月实行院长、分管副院长、执行局长分别包案、亲自督查执行,多次往返被执行人住所地,加强沟通、协调,共执行到位资金12.5万元,2014年6月提前20天实现所包案件顺利执结,去年全州民商事案件实际执行率我院名列全州第一。强化执行信息化公开平台建设和应用,运用司法网络查控手段,将22名“老赖”录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实施信用惩戒。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等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司法拘留7人,移交刑事立案2人,有效的维护了法律权威。
二、坚持群众路线为民司法,有效提升服务水平
坚持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统揽工作全局,积极搭建司法为民平台,着力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一)打造多元诉讼体系。在立案庭推行“一站式”服务的基础上,确定3个农村法庭所在地乡镇赶场日为法庭接待日,立案庭安排专人配合法庭干警轮流集中开展“立案受理、诉前调解、来访接待”等诉讼服务。如浦市法庭利用节假日深入社区、村寨立案、调解、审判,被湘西综合频道和州法院进行专题报道。一年来,共开展上门立案17件,赶场日集中立案126件,网上立案37件,信函立案2件。
(二)创新拓展审判领域。坚持“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大力推行“一线工作法”,开展以“立案下乡、审判下乡、送法下乡”为载体的三下乡司法服务。刑事审判改变“机关坐堂办案”的传统做法,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衔接配合,将庭审现场搬到乡镇村寨,面对面开庭审案,现场进行以案释法,发挥其警示、教育功能。民商事审判充分发挥“三调联动”、“诉调对接”、“特色法庭”机制功能,上门开展巡回审判,寻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针对全县外出务工人员较多的情况,积极尝试采取电话、短信、邮件、微信、QQ等方式通知当事人应诉、开庭,探索以视频方式让缺席方参与网络庭审,减轻当事人来往奔波之苦。去年7月,兴隆场法庭利用科技网络手段,进行信函立案、微信送达、QQ调解和巡回审判,7天办结一起跨三省离婚抚养案件,极大地减轻了当事人诉累,被省高院进行全省推广。一年来,巡回法庭共开庭142次,解决简易纠纷101件,化解突发性事件12次,开展网上图文、视频庭审直播12次,实施电话调解结案9件。
(三)注重服务群众实效。结合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干警“身子沉到基层,心里装着群众”,深入联系点、扶贫村,主动帮助服务对象排忧解难,在联系服务群众中锤炼党性、改进作风、增进感情。班子成员带头深入乡村、深入法庭蹲点走访,问计于民,全院32名副科以上干部结对帮扶困难群众41户,收集意见建议37条,化解矛盾纠纷22件,办好事、实事11项,为扶贫村解决资金11万元,支持发展项目17个。开辟诉讼服务“绿色通道”,为困难群众减免缓交诉讼费40余万元,救助困难当事人8人共17万余元。
三、坚持强化管理增强能力,全面提升司法公信
立足长远发展,注重规范管理和司法能力建设,夯实科学发展基础。
(一)工作作风明显转变。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主题教育,坚持开门搞活动,通过采取“面对面”与“背靠背”相结合,“个别听”与“集体谈”相结合,“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形式,共征集到“四风”和“六难三案”突出问题意见建议四大类167条,分别建立了台账,逐条对号认领。认真进行整改,强化整章立制,围绕“梳理淘汰一批,调整优化一批,配套充实一批”,制定完善综合类制度9个、审判执行类制度14个、队伍管理类制度8个、司法政务类制度12个,逐步形成了“覆盖全面、科学配套、运行规范、务实管用”的工作机制。在教育活动中,全院共清理和腾退超标办公用房225平方米,精简文件、会议21%,移交拍卖超配公车2台。
(二)司法公开整体推进。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树公信,着力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公开平台建设和应用,不断拓展公开深度与广度,全年,除依法不宜和不需上网公开的裁判文书外,共上网裁判文书485份,达应公开法律文书的100%。刑事审判坚持定期将所结生效刑事案件以布告形式到乡镇、村寨、社区及学校、车站、广场等人口集中地张贴,提高了群众法律意识和知晓度。着力提高司法能力,开展案件评查、文书评查和庭审评查“三评查”活动,共评查案件1006件,评查庭审5场次,评查裁判文书675份。规范对外委托评估、拍卖工作,随机选定评估、拍卖机构,全年移交评估拍卖的12件案件,全部通过省高院网上评估拍卖交易平台进行,努力做到阳光透明、公开公正。
(三)监督联络全面覆盖。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认真贯彻执行人大的各项决定、决议,落实重大工作、重大事项、重大案件向人大报告制度,及时办理、回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加强与代表、委员、司法监督员的沟通联络,经常性开展走访、座谈、征询意见,不断改进和拓宽接受监督方式。一年来,共邀请代表、委员旁听重大案件开庭3次,座谈交流2次,先后2次向县内州、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邮寄工作总结482份。邀请县直12家行政执法单位就行政审判工作进行座谈交流,听取意见,专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行政审判工作和“司法公正湘西行”工作,主动就民事执行工作邀请县直政法部门开展座谈,接受监督。扩大司法民主,加强人民陪审员增选、培训和参审工作,23名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335件,参审率为98%,参审面达92%,2014年新增选人民陪审员25名。
(四)基本建设稳步发展。立足审判执行工作长远发展,着力改善诉讼环境,全力推进审判法庭改扩建,整个工程完成了工可调研、规划选址、图纸设计等前期工作,国债资金已下达财政专户,即将进入招投标和主体施工阶段。强化基层基础工作,投资30万元对3个法庭进行灾后维修建设,恢复了正常审判秩序,实现了法庭干警“下得去、留得住、住得下”。配合争创省级园林县城,扎实开展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对机关园林建设重新布局,投资30万元实施了绿化、美化、亮化,对道路路面进行“白改黑”改造,营造了优雅、舒适的工作生活环境。恢复了机关食堂,方便了干警生活,规范了公务接待,并于2014年4月和6月,分两次将我院2003年建设办公楼贷款十年之久的100万元予以尝还。
一年来,县法院坚持科学发展,各项工作呈现出“亮点凸显、重点突出、难点突破、整体提升”的良好局面。2014年被授予“全国法院网络宣传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全省法院绩效考核先进单位”、“全州学习型党组织”、“全州平安单位”和全县廉政建设先进单位等荣誉,干警有12人次获省、州表彰。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的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审判工作体制改革有待深化;个别法官大局意识不强、司法作风不佳,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个别案件存在程序不规范、诉讼效率不高、实体判决不公,案件质效有待提高;全社会的法律信仰和对司法的尊重信任未达到理想状态,司法环境有待改善;人民群众表达诉求的愿望和要求与审判力量短缺、司法保障相对滞后的矛盾有待缓解。对此,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15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5年是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开局之年,法院工作总的思路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县委经济工作会议“三保四创三加强”政法工作思路(保稳定、保平安、保发展;创信访维稳工作综合排名全州第一、创全州网格化服务管理示范县、创全省综治民调一类县、创全省综治工作先进县;加强作风整顿、加强阵地建设、加强能力提升),坚持以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为职责,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核心,以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目标,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司法改革创新和法官队伍建设,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泸溪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主动作为,深化平安泸溪建设。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把法院工作放在全县工作大局中来谋划、来推进,坚持依法办案与能动司法、促进发展与保障民生相结合。刑事审判继续坚持宽严相济原则,重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危害社会公共安全、公民人身安全、破坏社会发展秩序的恶性犯罪和“两抢一盗”多发性侵财犯罪,突出重刑、控制缓刑,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全力推行山林失火、非法持枪、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等刑事案件到案发地巡回开庭,现场进行以案释法,提高打击震慑力。继续坚持每月将所办结的刑事案件以布告的形式进行张贴,提高人民群众刑事法律常识。民商事审判依法妥善化解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建设进程中产生的矛盾纠纷,促进公平公正。行政审判加大为公共利益和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服务力度,全面贯彻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努力化解行政争议,促进依法行政。执行工作适时组织开展“集中执行”和“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用足执行手段,确保有履行能力的案件执行到位,减少法律“白条、欠条”,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得以实现。
(二)探索创新,丰富司法服务载体。民商事审判坚持和发挥好“三调联动”、“诉调对接”、“特色法庭”机制功能,依托短信、QQ、微信、视频现代信息技术,缩短办案周期,减轻群众诉累。继续开展好“立案下乡、审判下乡、送法下乡”三下乡司法服务活动,实行班子成员分片联点,带领案件承办人逐案上门回访当事人,开展判后答疑,推行案件回访常态化。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最前沿、主阵地、疏源头、息纠纷”第一道防线作用,实行法庭干警全面驻庭,改变过去“走读”、“无人庭”现象,做到“来访有人接、矛盾有人管、纠纷有人解”。积极探索在其他未设法庭的10个乡镇的政府设“法官工作室或便民联络点”,由所管辖法庭法官赶场日驻室接待,受理相关法律事务。找准上级法院对进院安检的硬性要求和改进“进门难”服务群众工作最佳方式,值班法警设置文明引导岗,安排专人负责来人接待、咨询和导诉服务,使法院工作更加符合民情、体现民意、服务民生、赢得民心,有效提高群众满意度。
(三)强化公开,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坚持以司法体制改革为契机,牵头完成司法公开信息化建设改革,着力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公开平台建设与应用,除法律规定不宜公开的情况外,把司法程序、流程和裁判结果都及时在法院外网予以公开,实现能公开的裁判文书上网达100%,力争10%案件通过网上进行图文和视频庭审直播。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检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把审判权、执行权牢牢地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全面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拓宽参审范围,提高参审率,实现人民陪审员代表群众参与审判、监督审判。
(四)固本强基,逐步增强司法能力。坚持作风建设不动摇,巩固和拓展群教实践活动成果,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思想政治教育突出位置,结合上级党委和法院开展的“三严三实”主题教育活动,加强对法官及其工作人员“思想道德、理想信念、职业良知、司法礼仪”教育,着力解决 “素质不高、能力不强、作风不实、服务不优”的问题。扎实开展庭审评查、裁判文书评比等岗位练兵活动,不断提高法官解决问题、化解矛盾、裁判公正的能力和水平,推动实现“班子团结和谐、队伍公正廉洁、管理文明高效、执法公正透明、法院科学发展”。夯实基层基础,加大基本建设,按照“科学合理、便民高效、优质安全、勤俭节约”的原则,着力推进审判法庭改扩建,争取主体工程今年开工明年完工,不断优化诉讼服务环境。
各位代表,沅水涌春潮,协力谱新篇。面对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面对人民群众新的要求和期待,我们将认真执行本次大会决议,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主动适应新常态,转变展示新状态,积极把握新机遇,努力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和推进“五大工程”,打造“五个泸溪”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