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泸溪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5年主要工作回顾
2015年,县人民法院在县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和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始终紧扣县委“工业强县、产业富民、环境创优、民生改善”发展战略,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和优质司法服务的获得感,在全省民调测评中,得分85.99,排全州所有政法机关第一位,居全省法院前列。
一、坚定不移履行审判职责,切实提升服务大局能力
全院干警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抓紧办案、快审快结作为保民生、保增长、保稳定、促发展的主要抓手,全面开展审判执行工作。一年来,受经济下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等因素影响,大量纠纷涌进法院,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295件,较上年净增289件,审(执)结1032件。
(一)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严格执行刑事法律法规,切实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积极推进“平安泸溪”建设。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08件,审结96件,同比分别增长12.5%、3.2%,判处罪犯145人。坚决维护社会稳定,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23人,占比15.8%。加大对职务犯罪案件审理力度,依法审结了5件科局级、村干部职务犯罪案。维护网络金融秩序稳定,妥善审结一起特大网络赌博案,执行人员跨三省市追缴赃款赃物4400余万元。加强未成年人刑事司法保护,对犯罪情节较轻的11名未成年犯依法从轻、减轻或免除刑事处罚,帮助失足青少年回归社会重新做人。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网格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移送 45名罪犯进行社区矫正并参与帮教。
(二)主动服务经济转型发展。充分发挥“三调联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作用,注重源头预防和减少案件,妥善化解民事纠纷。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782件,审结645件。加大对涉民生案件的审理,依法审结赡养、抚养、婚姻家庭、相邻关系、人身损害赔偿案件355件,促进了家庭和睦、邻里团结。如在审理李某某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产品质量人身损赔案件,由于双方矛盾突出,纠纷持续时间长,调处难度大,李某某多次赴省进京上访,我院加大案件审理力度,精心制定审判方案,通过多部门联动调解,顺利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的矛盾。加强对新出台的《民间借贷纠纷司法解释》的学习、理解和适用,注重对涉金融经济类案件的审理,依法审结了县电化厂、农村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等诉讼人员多,涉及民营企业、金融机构民间借贷案件233件,规范了民间借贷行为,营造了良好的经济、金融发展秩序。妥善审理涉企纠纷,依法调解了泸溪县三维中小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诉湖南超人柑橘产业有限公司、泸溪县东宇锰业化工厂借款、商品买卖合同纠纷等案件12件,化解了736.1万元债务,维护了诚实信用、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
(三)积极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充分发挥行政审判工作职能作用,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注重对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宣传和落实,积极推行诉外沟通、庭前对话、庭中协调的工作方式,共受理各类行政案件21件,审结16件,既维护了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又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深化司法与行政互动工作机制,针对行政机关执法不规范、制度不健全等问题提出司法建议9条,积极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四)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把案件执行作为保障民生权益的切入点,坚持对执行积案和新收执行案件实施两轮驱动、综合治理,适时开展涉民生案件、涉金融案件专项执行和“百日会战”行动,将历年无法执结的三起案件,采取院长、分管副院长、执行局长各包一件,重点突破了一些老案、难案和骨头案。共受理执行案件378件,执结269件,标的2.89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06.5%、158.6%。在集中执行中一天就兑现执行款210.34万元。强化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和应用,运用司法网络查控手段,将37名“老赖”录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实施信用惩戒。严厉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等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司法拘留12人,移交刑事立案1人,有效的维护了法律权威。
二、坚持不懈落实司法为民,切实增强服务群众水平
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为抓手,积极拓展、延伸司法为民平台,着力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一)法庭实行全面驻庭。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最前沿、主阵地、疏源头、息纠纷”第一道防线作用,法庭干警全面“沉下去、住下来”,就近就地审理案件、调解纠纷、参与管理,改变了过去“走读”、“无人庭现象”。结合法庭工作实际,对行动不便的老人、残疾人、智障当事人推行“上门立案、上门送达、上门调解、上门回访”四上门服务,极大的方便了群众诉讼,减轻了诉累。三个基层法庭共收案232件,结案190件,较去年同期分别增长15%、13%,开展上门服务326次。
(二)拓展延伸审判领域。机关业务庭室在开展“立案下乡、审判下乡、送法下乡”三下乡的基础上,积极推行审判“进乡镇、进村寨、进农家、进企业、进监狱”“五进”活动,深受群众好评。刑事审判庭一改座堂办案的惯例,分别在浦市镇、合水镇、潭溪镇,就两起非法持有枪支案和一起故意伤害案进行巡回审判,并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审理,充分发挥刑事审判的警示、教育功能。5月份,行政审判庭将庭审现场“搬”进企业,在武溪工业集中区就地采取“现场庭审”、“以案说法”的形式,为企业及员工答疑解惑。一年来,“五进”活动共巡回开庭197次,解决简易纠纷47件,化解突发性事件4次。
(三)注重服务群众实效。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扎实开展“进百村入千户”、“一进二访三联”和精准扶贫工作,全院干警年内3次深入扶贫村、联系户家中,调研走访、排忧解难,为扶贫村申报国土整治、农贸市场扩建、维修山塘等项目5个,协调资金500余万元,全院58名干警结对帮扶困难群众75户,送慰问资金、物资4.8万元。开辟诉讼服务“绿色通道”,为困难群众减免缓交诉讼费51万元,救助困难当事人12万元。
三、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切实彰显司法公正公信
按照中央政法委安排部署,全面落实司法改革。
(一)司法体制改革先行先试。2015年5月我院被确定为全国第三批全省首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法院后,先后完成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思想引导、组织考察学习、开展调查摸底、推进先行先试”等工作,7月份,我院以浦市法庭为改革的“突破口”和“试验田”,开展了全面驻庭、诉讼引导、登记立案、联调联动、裁判文书自行签发和审判权运行模式等改革试点工作,试点以来,该庭共登记立案57件,自行签发裁判文书69份,上诉案件改判率同比下降了3.22%,发回重审率同比下降1.83%,普通程序民商事案件结案周期较去年同比缩短了15天,取得了服务提质、效率提速、公信提升的初步成效,为全院改革试点提供了基础性经验。12月份,结合中央第三批试点法院培训会精神,召开了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再培训再动员会议,研究制定了《泸溪县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和12项配套制度,为2016年全面铺开试点工作做好了准备。
(二)立案信访改革扎实开展。根据中央深改组和最高人民法院统一部署,强力推进案件受理制度改革,从5月1日起,一审民商事、行政诉讼等案件的立案由审查制改为登记制,当事人诉权得到有效保障。深化涉诉信访体制改革,实行诉访分离、依法终结,努力解决入口不顺、程序空转、出口不畅等问题,申请再审和依法决定再审案件5件;改进接访形式,减轻信访群众奔波劳苦,实行远程视频接访2次。开展“深化诉讼服务年”活动,按照系统化、信息化、标准化、社会化的新要求,把信息技术广泛融合到诉讼服务之中,将立案信访大厅改建为诉讼服务中心,形成了立案、信访、调解三区分设的诉讼服务新格局。
(三)司法公开整体全面推进。以信息化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坚持用“一网两微三大平台”推进司法公开和司法宣传,努力打造“网络法院、阳光法院、智能法院”,彰显司法公信力。全年,网上公开裁判文书643份,开展庭审图文直播22次,到乡镇、村寨、社区、街道张贴刑事判决布告2400余份。规范对外委托评估、拍卖工作,随机选定评估、拍卖机构,移交评估拍卖的15件案件,全部通过省高院网上评估拍卖交易平台进行,努力做到阳光透明、公开公正。实行新闻发布会制度,向社会通报法院执行工作,公布典型案例,推进社会诚信建设。
四、持之以恒提升司法能力,切实建设过硬法院队伍
主动适应执法办案新形势、新要求,坚持从严从实管理队伍,夯实发展人才基础。
(一)司法能力逐步增强。坚持把“严”的作风和“实”的要求融入到审判执行、队伍建设和司法改革工作之中,采取组织学习、参加培训、实践锻炼的方式,通过脱稿述职、庭审观摩、裁判文书评比,不断提高广大法官的庭审驾驭能力、裁判文书制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为适应司法改革打牢基础,积蓄力量。在全州法院“优秀庭审、优秀裁判文书”评比竞赛中,我院有3个案件庭审,11份裁判文书被评为优秀。积极适应法院工作新常态和司法体制改革新要求,坚持院领导办案常态化。10月份,法院院长与检察长在一起刑事案件审理中分别担任审判长和公诉人,组织法官、检察官观摩旁听,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带动效应。一年来,院领导主审和参与化解案件131件,占比12.8%。强化审判管理,推行案件质量“月通报、季讲评”工作机制,案件绩效考评始终保持全州法院前列。
(二)廉政建设深入推进。加强廉洁教育,始终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前面,压紧压实两个责任,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工作中,注重把廉政建设理论同政治理论学习有机结合起来,浓厚学习氛围,搞好学习形式,增强学习效果。党组会、院务会上经常议廉,政治部门利用学习日制度,开展条规教育,常念“紧箍咒”,早打“预防针”,通过集中对《准则》、《条例》的学习考试、观看警示教育片、学习反面典型通报,党组书记、纪检组长上廉政党课等形式,提高干警防腐拒腐免疫力,继续保持干警违法违纪“0”记录。
(三)监督联络全面覆盖。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检察机关依法监督。认真贯彻执行人大的各项决定、决议,落实重大工作、重大事项向人大报告制度,及时办理、回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一年来,共邀请代表、委员旁听重大案件开庭2次,座谈交流3次,48名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557件。先后向县内州、县人大代表邮寄工作总结、法院简报452份,专题向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报告人民陪审员工作,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行政审判和“司法公正湘西行”工作。
各位代表:“艰难困苦,玉汝于成”。过去一年法院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县委的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个别法官大局意识不强、司法作风不佳,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个别案件质效有待提高;全社会的法律信仰和对司法的尊重信任未达到理想状态,司法环境有待改善;人民群众表达诉求的愿望和要求与审判力量短缺、司法保障相对滞后的矛盾有待缓解;对此,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
各位代表: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之年,关键之年应有关键之举。法院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力服务县委“工业强县、产业富民、环境创优、民生改善”的发展方略,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为我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扎实开展精准扶贫和脱贫攻坚做出应尽之责!
一、坚持服务大局,强化司法审判职能
自觉把法院工作放在全县工作大局中来谋划、来推进。刑事审判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的暴力犯罪,提高公众安全感;严厉打击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促进扶贫资金的阳光管理和公正合理使用。民事审判,依法妥善审理涉民生、涉金融扶贫、产业发展等经济领域的案件,为打赢脱贫攻坚战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行政审判,加大为公共利益和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服务力度,化解行政争议,促进依法行政;执行工作继续开展“集中执行”和“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减少法律“白条、欠条”,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二、坚持问题导向,深化司法体制改革
坚持把增强服务大局的能力、增加人民群众获得感、提升司法公信力、推动法院整体工作作为改革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一是实行以案定员,推行员额制。按照审判工作规律和岗位职责,逐步推行严格的分类管理制度,优化队伍结构。二是以案组团,创建新模式。建立健全审判权运行机制,解放审判生产力,打破原有不合理格局,充分挖掘内部潜力,努力从自身解决“案多人少”与“忙闲不均”问题,组建审判团队,提升审判执行效率。三是以案定责,落实责任制。明确团队人员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规范裁判文书签发机制,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四是以案定补,尝试绩效制。对办案的法官,实行以案定补,激发法官办案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通过实践和努力,把改革的“蓝图”、“路线图”变成“施工图”、“效果图”,走出一条“符合司法规律、契合中央精神、适合本院实际、具有民族特色”的司法改革之路。
三、坚持司法为民,全面回应群众关切
一是法庭全面驻庭和登记立案,提升法庭服务基层群众质效。二是深化“三下乡”和“五进”司法服务,拓宽司法服务深度和领域,不断满足群众司法新需求。三是扎实开展精准扶贫,确保完成阶段性脱贫目标。
四、坚持固本强基,夯实基层基础工作
坚持作风建设不动摇,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设“道德讲堂”,传递司法正能量。开展“两学一做”教育,着力解决“素质不高、能力不强、作风不实、服务不优”的问题。加大基本建设,加快审判法庭施工进度,实现年内主体工程完工。统筹新旧审判楼功能,一体进行装修与布局,改善诉讼环境,建成多功能于一体的诉讼服务中心,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强化信息化支撑和引领,布局科技法庭,厚植法院文化,着力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公正廉洁的“人文法院、书香法院、绿色法院、科技法院”。
各位代表:春天,是憧憬与梦想萌发的时节,是愿望和筹划扬帆的时刻。面对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面对人民群众新的要求和期待,我们决心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执行本次大会决议,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努力为我县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和推进“五大工程”,打造“五个泸溪”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