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微信 新浪微博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新闻
泸溪法院:当庭宣判一起涉家事民事案件
作者:吴英  发布时间:2016-08-25 08:07:43 打印 字号: | |
  8月24日,由泸溪县法院院长张瀚冰主审的一起涉家事离婚纠纷案件,经过开庭审理,对案件进行了当庭宣判,判决驳回原告向某提出的离婚诉讼请求。这是该院探索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后,当庭宣判的首起涉家事民商事案件。

  原告向某与被告李某于2004年登记结婚并生育一子,婚后因性格不合,俩人时常发生争吵、殴打。2015年7月,因无法忍受被告的家暴行为,原告向法院起诉离婚,后经法院主持调解,原告撤回起诉。此后,俩人共同生活了一年。今年8月,原告以双方感情确已破裂,被告不顾家,俩人的沟通出现障碍为由,再次向法院起诉离婚。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双方在婚姻生活期间所产生的矛盾并非不可调和的矛盾,亦未导致双方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因此,只要被告从根本上改掉打牌的习惯并尽到自己应尽的家庭义务,同时双方能够做到以家庭和睦和有利于小孩健康成长为目的的义务,相互信任、互谅互让,夫妻关系还是有和好的可能,故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近来,该院通过探索实施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实行复杂的案件精细审理,简易的案件快速裁判,着力突出速裁功能,区分化配置审判资源,在增强群众诉讼便捷性、审判程序科学性和提升审判质效方面实现了较大的转变。
来源:办公室
责任编辑:蔡海翔
联系我们

地址:湖南省湘西自治州泸溪县白沙镇株洲路3号

邮编:416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