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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溪法院:持刀砍砸挖掘机 对抗征地入狱6个月
作者:吴英  发布时间:2017-04-25 08:14:41 打印 字号: | |
  多次协商未果后,不服从政府重点项目征地要求,持柴刀对正在施工的挖掘机实施砍砸。近日,被告人侯某某因实施对抗政府征地的违法犯罪行为,被泸溪县人民法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泸溪县重点项目白辰公路改造工程经过泸溪县武溪镇红土溪村侯家组路段,因需要迁移被告人侯某某家三座祖坟,在征地补偿问题上,工程指挥部与被告人多次协商未果。经过多次协商后,2016年10月26日晚,指挥部工作人员再次上门告知次日项目部将对坟地进行表面清理,要求被告人先行迁坟。次日,被告人做农活回来看见挖掘机在施工,便心生气愤,手持柴刀对正在施工的一台小松牌挖掘机进行砍、砸,将挖掘机驾驶室左侧车窗玻璃3块、后车窗玻璃1块、天窗玻璃1块、操控台主机液晶显示屏1块、液晶显示器外壳1个,以及挖掘机力臂上的液压油管2根、黄油管3根、炮机电磁阀1个毁坏。

  法院认为,被告人侯某某遇事不正确处理,故意毁坏他人财物计人民币9459元,数额较大,行为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告人侯某某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以对其从轻判处。遂作如上判决。
来源:办公室
责任编辑:蔡海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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