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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溪县人民法院2017年工作报告
——2017年12月30日在泸溪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泸溪县人民法院院长 张瀚冰
  发布时间:2018-01-02 16:01:04 打印 字号: | |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泸溪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7年主要工作回顾

  2017年,在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县人民法院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和上级法院系列决策部署,围绕公正高效的工作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工作主线,紧扣县委“工业强县、产业富民、环境创优、民生改善”发展战略,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和司法获得感。

  一、坚持审判执行第一要务,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大局

  立足县域实际,抓实审判主业,主动服务大局。共受理各类案件1465件,审(执)结1214件,收结案数同比分别上升14.7%和9.5%。

  (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并重。共审结刑事案件134件,结案率82.3%,判处罪犯217人。依法严惩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及抢劫、抢夺、盗窃“两抢一盗”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审结案件112件159人,维护安定有序的社会管理秩序。严惩黑恶势力犯罪,依法审结了杨勇、田陈等16被告人聚众斗殴案,分别判处拘役五个月至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不等的刑罚。坚决惩治职务犯罪,重点打击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利益的“雁过拔毛”式微腐败,依法受理了国家公职人员村干部挪用涉民生扶贫资金案,彰显了党委、政府“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的决心。严厉打击涉经济犯罪,依法审结了湘西自治州金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陈剑波、李忠于、赵利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张帆、叶浩旭等8人虚开增值税发票案,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坚持罪行法定原则,对认罪认罚的轻罪、初犯、偶犯,依法从宽处理,审结认罪认罚案件18件31人,分别占比13.4%和14.3%。注重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调解及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工作,尽最大努力减少社会对抗,修复社会关系。

  (二)服务经济转型发展。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经济转型升级。共审结民商事案件748件,结案率86.7%,其中调解结案470件,调解率为54.4%。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审判理念,依法审结就业、医疗、住房及人身损害赔偿案件221件,审结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农村土地承包、宅基地使用权纠纷案件152件。创新家事审判方式,对婚姻类案件,在法定审限内,探索尝试从“危机-破裂-死亡”三个层次进行认定,设置婚姻冷静期,谨慎判决,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以婚姻家庭的稳定,促进社会大局的和谐。服务重点工程建设,快审快结了县人民政府与湖南和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案,县农商行与湖南和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为工程尽快恢复建设,及时清收金融债权提供了司法保障。

  (三)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全面贯彻落实新行政诉讼法,妥善化解行政争议,促进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共审结行政案件15件,结案率100%。强化司法审查,判决撤销、变更行政行为及责令限期履行职责14件,充分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加大对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劳动和社会保障等纠纷协调处理力度,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加强非诉行政案件执行工作,执结非诉行政案件10件,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积极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和行政案件公开审理力度,增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观念和依法应诉能力。坚持向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发送司法建议,深化司法与行政执法良性互动,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四)破解执行工作难题。探索建立执行工作新机制,努力打赢“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坚持对执行积案和新收执行案件实施两轮驱动、综合治理,共执行结案312件,结案率74.5%,执行到位金额3532.77万元。从8月开始,开展了为期6个月的“集中执行攻坚行动”,在县电视台、城区电子显示屏、社区街道、乡镇村寨发布执行通告,督促被执行人及时履行义务,严厉惩戒了规避、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攻克了一批“骨头案”,震慑了一批失信被执行人。活动期间,执结案件97件,执行到位金额1866.7万元,采取查封、冻结、扣押等强制措施24次,司法拘留12人,11位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到法院履行义务。如在执行潭溪镇大陂流村申请执行人张吉兰与被执行人杨必义排除妨害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杨必义平日横行乡里,法官多次上门做思想工作,其仍然拒绝履行,12月5日,被司法拘留后,主动要求履行拆除义务,案件顺利执结,当地群众反响较好。加强涉金融案件执行力度,成立金融案件专项执行小组,执结了湘西自治州金山矿业有限公司欠县农商行金融债权350万元,依法对湖南超人集团土地、厂房进行了评估、组织了网拍,盘活了闲置国有资产,维护了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投入83万元,建成了与省州法院互联互通、远程调度的执行指挥中心,提高了执行工作效率。对执行案款管理实行“一案一账号”,有效防止了执行领域腐败。

  二、坚持服务群众第一理念,全程对接百姓司法需求

  (一)服务保障精准扶贫。认真落实省州法院《关于为精准扶贫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意见》,畅通绿色通道,缩短立案、审理、执行期限,及时化解涉及基础设施、产业发展、乡村旅游等扶贫项目的各类矛盾纠纷,为脱贫攻坚创造良好司法环境。对建档立卡户诉讼费实行免交,有效防止因讼返贫。加强驻合水镇踏虎村和晒州田村扶贫工作力度,大力实施“强筋壮骨补钙”工程,申报项目、争取资金450万元,强健了“基础设施筋脉”、壮大了“集体经济骨骼”、补强了“产业缺乏之钙”。实现结对帮扶全覆盖,入户走访全到位,广大干警上门与贫困户谋划扶贫措施、宣讲扶贫政策、协调解决困难、巩固脱贫成果,做到真扶贫、扶真贫。

  (二)提升诉讼服务水平。按照“理念为民、程序便民、结果护民”的要求,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升级改造,建成了400平方米的诉讼服务中心,分设立案服务区、信访接待区、法官会见区、诉讼引导区,将咨询、立案、调解、答疑、信访等服务由“分散”转为“集中”办理,实现“走进一个厅、事情全办清”,彰显了司法的人民性、人文性、公开性。

  (三)创新便民利民举措。推行网上立案、预约立案、电话立案、信函立案、协作立案,“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当事人足不出户便可办理好立案手续。综合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提供诉讼服务和办理案件,各业务庭室利用QQ、微信、短信为外出务工人员及外地当事人送达文书,进行视频调解、审判,大幅提升了审判效率,减轻了群众诉累。大力开展“法官下基层、法庭进村寨、法律入农家”活动,继续推行“立案下乡、审判下乡、送法下乡”三下乡和“上门立案、上门送达、上门调解、上门回访”四上门司法服务,无缝对接群众司法需求,拓展了浦市“假日法庭”、洗溪“苗语法庭”、兴隆场“农忙法庭”、院机关“巾帼庭”特色司法服务品牌载体和内容。一年来,开展网上、预约、协作立案31次,运用QQ、微信、短信化解纠纷278件,巡回法庭开庭142次,三个人民法庭开展上门服务1304次,接受法律咨询400余次。

  三、坚持司法改革第一抓手,全速推进审判事业发展

  (一)推进司法责任制。落实法官员额制,共遴选员额法官23名。制定《员额法官岗位工作职责和权力清单》、《员额法官履职业绩考核办法》等规定,明晰法官、法官助理和司法辅助人员的职责,以岗定责、分级管理、分类考核,真正做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一年来,由独任法官、合议庭审判长直接签发裁判文书的案件数1101件,占结案总数的90.7%。员额法官人均结案52件,比去年一线法官结案数增加10件,平均结案周期72天,比去年缩短26天,州法院抽查法律文书合格率100%,优秀率95.7%,案件质量居全州法院第一位,实现提速和提质并重。今年上半年,我院代表全省两院接受中央政法委司法改革检查验收,取得满意结果,为我省司法改革争光添彩。

  (二)落实院庭长办案制。推动院庭长办案常态化制度化,院长、副院长带头亲自办案,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将办案情况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实现从“审批”向“审判”转变,回归法官角色。一年来,院庭长办结案件889件,占全院结案数的73.2%,较去年同比上升33.5%,其中院长办案排全省前20位。推行案件质量“月通报、季讲评”工作机制,案件审限“3、6、8”催办督办工作机制(即立案后3个月未结案由审判团队负责人催办,立案后6个月未结案由分管领导催办,立案后8个月未结案由院长亲自督办),实现了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00%,裁判文书上网率100%、人民陪审员参审率100%,没有立案一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

  (三)构建阳光司法机制。以信息化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坚持用“一网两微三大平台”推进司法公开和司法宣传,努力打造“网络法院、阳光法院、智能法院”,彰显司法公信力。一年来,网上公开裁判文书1326份,开展庭审图文直播22次,到乡镇、村寨、社区、街道张贴刑事判决布告2000余份。规范对外委托评估、拍卖工作,随机选定评估、拍卖机构,移交评估拍卖案件55件,在淘宝网进行全网公开拍卖案件20件,采用网络“零佣金”拍卖,扩大了参与面,实现了合理溢价,有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行新闻发布会制度,向社会通报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公布典型案例,推进社会诚信建设。

  四、坚持队伍建设第一根本,全面提升司法保障能力

  (一)建设过硬法院队伍。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加大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要害部门干警轮岗交流,不搞领导职务“终身制”。今年,在县委的关心和支持下,从法院长远发展和审判工作需要出发,把一批“能力突出、作风务实、纪律严明、敢于担当”的年轻干部选了出来,用了上来,调整了4名班子成员和6名中层干部,使队伍结构、知识、年龄进一步优化。加强廉政教育不放松,始终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前面,压紧压实两个责任,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工作中,注重把廉政建设理论同政治理论学习有机结合起来,浓厚学习氛围,搞好学习形式,增强学习效果。党组会、院务会上经常议廉,政治部门利用学习日制度,开展条规教育,常念“紧箍咒”,早打“预防针”,进一步筑牢干警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坚持司法作风建设督查常态化制度化,全年对10名违反会议纪律、上班纪律的干警进行全院通报批评,对两名违反工作纪律的同志进行了诫勉谈话,年终扣减个人福利人均1000元。

  (二)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认真贯彻执行人大的各项决定、决议,落实重大工作、重大事项向人大报告制度,及时办理、回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一年来,共邀请代表、委员旁听重大案件开庭12次,座谈交流2次,向县内州、县人大代表邮寄工作总结、法院简报556份。专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法院立案登记制改革工作,继续深入开展“司法公正湘西行”活动。扩大司法民主,加强人民陪审员培训和参审工作,47名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542件,参审率达100%,参审面达90%。

  (三)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国债投资近800万元的审判法庭改扩建工程竣工投入使用,自筹资金500余万元,对新旧审判楼进行一体化装修布局,建成了“电子档案室、大小科技法庭、诉讼服务中心、执行指挥中心、远程接访中心”的“一室两庭三中心”现代化数字化审判大楼,改善了诉讼环境,提升了服务质效。投资90余万元对兴隆场、洗溪人民法庭进行灾后维修,确保了群众诉讼活动正常开展。投资80余万元对机关工作和生活环境进行优化升级,实施了“美化、亮化、绿化”工程,进行了道路“白改黑”改造,建成了“法官之家”和“文化长廊”,为建设“人文、绿色、书香”法院,创建“省级文明标兵单位”打下了坚实硬件基础。

  总的来看,过去的一年,法院工作取得了新成效、建设了新面貌、实现了新发展。荣获了“全省六五普法先进单位”、“全省平安创建十佳示范单位”,综合治理、精准扶贫、信访维稳、党风廉政、基层党建、司法改革等工作被州、县评为先进单位,连续保持三年涉诉上访零记录,绩效考核连续多年保持全县一类单位系列;涌现了“全省优秀法官”杨志芳等一批先进个人;民调测评、司法绩效考评始终保持全州法院前列。这些荣誉的取得,是县委正确领导、人大有效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当前,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新的征程中,我们仍然面临着许多困难和挑战,主要表现在:司法体制改革不断向前推进,相关配套措施没有完全到位,员额法官办案任务重,压力大,法官队伍不够稳定;少数干警理想信念、司法理念模糊,法治信仰、法治原则不够坚定;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乏力,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不相适应;全社会理解执行、关心执行、支持执行的联动工作机制尚未形成,破解执行难的大格局有待完善。对此,我们将找准原因,努力加以解决。

  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法院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总揽,围绕县委发展方略,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主动适应新时代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为我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扎实开展脱贫攻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坚持履职尽责,保障服务大局。找准职能定位,履行司法职责,促进全县经济平稳健康发展。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高效审理商事案件,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加强涉民生案件审判,依法化解劳动、就业、教育、扶贫领域发生的各类纠纷。坚决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犯罪,依法严惩故意杀人、伤害、抢劫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犯罪,稳妥处理涉群体性经济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加大诉权保护力度,依法履行司法审查职能,促进法治政府建设。综合运用“网络查控、黑名单”、信用惩戒、罚款拘留至追究刑事责任等手段,破解执行难题。

  (二)坚持改革创新,提升司法公信。加强审判管理,严格依法办案。扩大简易程序、小额速裁程序适用比率,缩短办案时间,提高案件质效。加强信息化、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司法工作深度融合,强化审判流程监督和审限监控,健全审判质效评估预警机制,努力实现收结案动态平衡、良性循环。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员额法官、合议庭、院庭长、审委会“权力清单”,加快构建权责明晰、权责一致、监督有序、配套齐全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整合内设机构,优化人员配置,努力解决“案多人少”结构性矛盾。

  (三)坚持司法为民,回应群众关切。切实增强宗旨意识,让司法服务和群众“零距离”“心贴心”。打造诉讼服务中心“升级版”,为群众提供形式多样、方便快捷的诉讼服务。注重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系统治理,强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引导人民群众更多选择非诉讼渠道解决纠纷,缓和社会矛盾。继续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让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公平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深入开展“三下乡、四上门、五进”司法服务,扩大审判工作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四)坚持从严治院,建设过硬队伍。旗帜鲜明讲政治,加强干警理想信念、党性观念教育,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确保各级党委决策部署在法院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提高院党组的创新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加强司法能力建设,通过与知名高等院校合作,采取联合办学形式,强化政治素质、业务能力的教育培训,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对审判执行工作新要求。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身作则,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司法腐败,筑牢公正廉洁司法的坚固防线。

  各位代表:新时代、新征程,新作为、新贡献。党的十九大描绘了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为人民法院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在县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加快建设美丽开放幸福新泸溪作出应有的贡献!
责任编辑:蔡海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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