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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溪县人民法院2018年工作报告
——2019年3月27日在泸溪县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县人民法院院长 张瀚冰
  发布时间:2019-03-29 11:08:47 打印 字号: | |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泸溪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8年主要工作回顾

  2018年,县人民法院在县委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决策部署,忠诚履职,奋力拼搏,各项工作实现了新发展,取得了新成效。共受理各类案件1972件,审(执)结1909件,收结案数同比分别上升24.10%和47.52%,员额法官人均结案86.77件,同比增加24.12件,三项指标均创新高。

  一、坚持聚焦主业,保障服务大局

  ——依法严惩刑事犯罪。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安定、人民安宁,审结刑事案件173件,判处罪犯198人。高位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保持强大攻势、高压态势。审结涉恶案件1件,恶势力首要分子杨必枝被顶格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州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被告人所在地党委政府、村干部共50余人观摩了集中宣判,在147个村、社区张贴了判决布告,社会反响较好;严厉惩处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毒品犯罪,审结故意杀人、抢劫、盗窃、电信网络诈骗、贩卖毒品等案件57件84人,维护安定有序的社会管理秩序;坚决惩治职务犯罪,审结5件5人,彰显了党委、政府“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的决心。如州纪委、监委移送的全省第一起采取留置措施的永顺县溪州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宋谋宁受贿案,由院长主审,检察长出庭公诉,同步进行公开庭审直播,网络点击量超40万人次,被评为“全省十佳庭审直播”,排第2位;开展“春雷行动”,保护好万亩青山,守护好一江碧水,审结破坏环境资源案件4件5人。

  ——妥善化解社会矛盾。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高质量发展,围绕“三大攻坚战”,审结民商事案件1132件。服务精准扶贫,助力乡村振兴,审结就业、医疗、住房及人身损害赔偿案件297件,审结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农村土地承包、宅基地使用权纠纷案件202件;服务转型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最大限度减少司法活动对涉案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帮助企业“御寒过冬”,审结企业经营、房地产开发、建设工程、买卖、借贷等合同纠纷案件522件;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安全,推动金融环境持续向好,审结金融案件46件,标的额4456万元;保障新产业、新业态健康发展,审结“互联网+”背景下引发的网络借贷、快递服务、网络购物等新型纠纷案件8件。

  ——积极促进依法行政。坚持依法监督与支持并重,严格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审结行政案件10件。积极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和行政案件公开审理力度,增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观念和依法应诉能力,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75%。坚持向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发送司法建议,深化司法与行政执法良性互动,全年召开座谈会3次,发送司法建议11份。

  ——决战决胜执行攻坚。集聚“十面合围”之势、锻造“精准攻坚”之力,坚决破除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构建了“县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格局,建立了由监委、组织、政法等26部门组成的联合惩戒机制。把打好打赢执行攻坚战作为“党组工程”、“一把手工程”,全体班子成员分别带领5个执行小组,铁腕重拳、强势出击,广大执行干警战高温、斗严寒,5+2、白加黑,加班加点、夜以继日,连续奋战,相继开展了“捕狼行动”、“寒战行动”、“夜间执行”、“凌晨执行”等系列专项行动,“执行风暴”席卷城乡村寨、沅江两岸。共执结案件594件,集中查询各类财产信息1200余次,冻结银行存款5664万元,查控房产、土地766宗,查扣机动车15辆,搜查财产9人,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97人,限制高消费72人,司法拘留72人,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5人,促使64名有公职的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定义务,执行到位案款1.05亿元,用丰硕的执行成果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用真金白银兑现了“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庄严承诺。

  二、坚持司法为民,回应群众关切

  ——提升司法服务质量。加强科技与审判的深度融合,运用互联网+司法,为当事人提供咨询、立案、缴费、调解、查询等“线上”、“线下”、“一站式”诉讼服务。不断拓宽诉讼渠道,开通电话预约立案、信函立案、网络立案和12368诉讼服务热线,满足不同群体当事人多元诉讼需求。广泛应用QQ、微信、短信送达、调解、质证,提升诉讼效率,消除时空局限,极大地方便了外出务工当事人诉讼。坚持法庭干警驻庭制度,发挥人民法庭前沿阵地作用。继续推行“三下乡四上门五进”司法服务,常态化开展“法官下基层、法庭进村寨、法律入农家”活动,深入土家苗寨、田间地头、百姓家门口开庭办案,打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全年运用QQ、微信、短信化解纠纷478件,巡回开庭142次,开展上门服务1304次,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批准减缓免诉讼费67万元,对17案22名困难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3万元,解决弱势群体实际困难。

  ——助力精准脱贫攻坚。认真落实县委决策部署,全面贯彻省州法院《关于为精准扶贫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意见》,畅通绿色通道,缩短立案、审理、执行期限,及时化解涉及基础设施、产业发展、乡村旅游等扶贫项目的各类矛盾纠纷,为脱贫攻坚创造良好司法环境。加强驻合水镇踏虎村和晒州田村扶贫工作力度,申报项目、协调争取资金270余万元,对晒州田村三组、四组4.8公里通组公里进行硬化,解决516人出行困难,对踏虎村4组人饮工程进行维修改造,解决402人饮水困难。牢固树立抓基层,打基础鲜明导向,组织两个村80余名党员赴花垣十八洞村学习精准扶贫新思想、新观念,既增长了见识、开阔了眼界,增强脱贫攻坚的信心和决心,又让基层强起来,基础实起来,重心稳起来,党员动员起来。加强结对帮扶,全年组织干警上门9次与贫困户谋划扶贫措施、宣讲扶贫政策、协调解决困难、巩固脱贫成果。晒州田村危房改造、踏虎村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代表县里迎接省里考核检查,得到了检查组高度认可。

  三、坚持深化改革,促进司法公正

  ——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坚持有序放权与有效监督相统一,制定强化院庭长监督管理职责的实施意见,保障审判权依法规范公正高效运行。按照“入额必办案”要求,推动院庭长办案制度化,实现从“审批”向“审判”转变,回归法官角色。2018年院庭长承办案件1178件,占比61.7%。制定长期未结案件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员额法官出现1件立案一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扣除办案绩效奖金20%,且考核不得参与评先评优。建立“有进有出”的法官员额动态管理机制,遴选增补员额法官1人,责令退出员额法官1人。通过从严监督管理、从重奖励惩处,审判执行工作保持良好发展态势,主要指标成绩突出、成效明显。平均结案周期46.4天,居全省基层法院第2位;结案率96.81%,居全省基层法院第4位;调解率40.04%,居全省基层法院第7位;连续3年保持无立案一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无涉诉上访案件,居全省基层法院第1位,被评为“全州法院审判质效管理先进法院”。

  ——全面推进各项改革。整合审判资源,优化机构设置,在全省法院率先完成内设机构改革,内设机构由原来14个整合为8个,减少6个,同比减少42.8%。服务全域旅游发展,守护绿水青山,挂牌成立了浦市旅游巡回法庭。坚持以庭审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推进刑事庭审实质化,认真落实刑事案件“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证人出庭作证、当庭认证、当庭宣判”工作机制;深化案件繁简分流改革,完善小额标的民商事案件、简易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有效提升审理效率。

  ——全面落实司法公开。加快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通过“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庭审网络公开”四大平台,公开裁判文书1928件,开展庭审网络直播111场,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197条,到乡镇、村寨、社区、街道张贴刑事判决布告1800余份。加强全媒体建设,讲好法院故事、传播好司法声音,我院微信公众号、微博全年阅读量超过10万人次,影响力居全省基层法院第10位,被媒体公众号转载文章130篇572次。召开2次执行工作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执行工作,公布典型案例,推进社会诚信建设。

  ——全面接受各方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认真贯彻执行人大的各项决定、决议,落实重大工作、重大事项向人大报告制度,专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立案登记制改革和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配合人大开展对员额法官履职情况监督。广泛开展代表委员联络工作,走出去上门征询意见,请进来座谈交流,邀请代表、委员旁听重大案件开庭8次,见证重大执行5次,座谈交流2次,向县内州、县人大代表邮寄工作总结、法院简报700余份。接受法律监督,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讨论刑事案件2件。扩大司法民主,加强人民陪审员参审工作,47名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402件。

  四、坚持党的领导,加强自身建设

  ——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绝对领导,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找准法院“政治机关”、“群众部门”属性和定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教育干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保持优良政治本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制度化,引导干警站稳政治立场、坚定政治自信。认真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对错误思潮敢于亮剑,对错误言论和舆论炒作坚决回击。

  ——开拓创新强党建。常态化开展“党性党纪”教育活动,发挥“头雁效应”、狠抓“关键少数”,班子成员带头过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着力解决重“队建”轻“党建”,重“业务”、轻“党务”现象。制度化开展“三亮三比三评”活动,把支部建在庭上,党旗红在岗上,身份烙在心上。创新化开展党建活动,规范支部“五化”建设,把支部建设成为团结干警的核心、教育干警的学校、攻坚克难的堡垒。全年开展“温暖同心、双带双联、主题党日”活动15次,为扶贫村患重病困难群众捐助爱心善款2.81万元;开展法制宣传、巡回审判、网格化志愿服务265次。

  ——持之以恒正风纪。坚持管在经常,督在平常,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约法三章”、湖南法院“十二条禁令”,扎实开展“纪律作风建设年”活动,成立督查专班,常态化对干警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会议纪律、庭审规范化、内务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抽查,筑牢思想之基、绷紧纪律之弦。全年下发督查通报12期,对3名班子成员、7名干警和5个部门在全院进行通报批评,扣除个人政策性福利待遇人均1000元。

  ——紧扣发展育新人。着力推进敢于担当、勇于负责、善于作为、勤于奉献法院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道德讲堂、法官讲坛、干警之家”平台作用,采取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多渠道、多途径提升干警综合能力。先后邀请中院领导、资深法官来院授课3次,安排22名员额法官赴北京大学开展高质量体验式教学,启迪了法治思维,更新了司法理念。突出重实干、重实绩、重实效的用人导向,加大年轻干警提拔使用力度,梯次培养干部。2018年对在精准扶贫战场、执行攻坚一线、急难险重任务处置中表现突出的3名85后、3名90后年轻干警提拔到中层岗位。目前,全院80后中层以上干警达9人,占比45%,3个人民法庭负责人全部为90后,为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储备了人才,积蓄了动能,树立了正气,形成了“人争先进、事竞一流、见贤思齐、团结协作”的良好氛围。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面对案件数量持续增长、决战决胜执行难使命艰巨等严峻挑战,广大干警恪尽职守、任劳任怨、无私奉献,付出了大量的心血和汗水,用忠诚筑起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谱写了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动人篇章。法院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实现了新发展。荣获了“全国法院司法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全省三调联动解纠纷、防控风险促发展先进集体”等省级以上荣誉4项,在全省法院考核中获评优秀,系湘西法院案件绩效首次进入全省前十行列的法院,人民群众满意度评价居全州政法机关第1位,全省法院第14位;综合治理、党风廉政、信访维稳、精准扶贫、美丽湘西、宣传、统战工作被评为州、县先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有效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法院工作还存在诸多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诉讼案件持续增长,办案任务日益加重,案多人少矛盾需进一步破解和缓解;二是执行案件高位运行,诚信体系尚未健全,长效机制建设需进一步巩固和完善;三是群众司法需求多元,信息化办案滞后,智慧法院建设需进一步提速和升级;四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高质量发展要求越来越高,法官业务素质能力需进一步加强和提高。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19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县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对标时代要求,忠诚履职尽责,深化改革创新,为县委推进“五大攻坚战”,建设“五个新泸溪”提供坚强司法保障和优质法律服务。

  ——以高质量司法服务高质量发展。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宗族势力和破坏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的犯罪,为重点项目、重点工程、重点企业建设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找准服务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打好“三大攻坚战”重大部署的结合点、着力点,依法妥善审理涉金融、扶贫、环境资源、民生事业、旅游产业案件;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不断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坚持情理法高度融合,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动形成全社会学法用法、依法守法的高度共识和行动自觉。

  ——以高质量司法引领精细化改革。扎实开展“审判质量、效率和司法公信力”提升年活动,设立刑事、民事速裁团队,扩大简易程序、小额速裁程序适用比率,缩短办案周期;深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提高司法效率;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注重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系统治理,借助网格员、调解员、司法员、驻村辅警力量化解矛盾纠纷。

   ——以高质量司法满足多元化需求。全面建设“智慧法院”,探索移动互联时代诉讼新模式,深化应用各类在线纠纷解决平台,整合优化线上、线下纠纷解决资源,全面提升诉讼服务信息化、智能化水平,让人民群众在诉讼服务中有更多获得感。积极推进科技创新成果同审判执行工作的深度融合,推动“智审、智执、智服、智管”建设,扎实推进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及深度应用,推动智慧法院建设向更高层次发展。

  ——以高质量司法锻造职业化队伍。牢牢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绝对领导,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全面落实重大事项、重大案件、重要工作向党委、党委政法委请示报告;持续加强教育培训,推动形成与新时代相适应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司法作风建设,严格规范司法行为,坚决守牢公正司法底线,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更加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监督,虚心听取意见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

  各位代表,新时代催人奋进,新使命引领前行。我们将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奋力拼搏、追梦前行,为加快建设美丽开放幸福新泸溪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蔡海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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