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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溪法院:合伙纠纷案款拒执行 公职人员被拘急兑现
作者:综办 吴英  发布时间:2019-09-17 07:59:11 打印 字号: | |


“曹法官,这是10万元案款。”99日上午,被执行人莫某的家人带着案款直奔泸溪县法院,向执行法官曹必云表示希望尽快解除对莫某的司法拘留措施。

 “之前我们是合伙人。”被执行人莫某说,在其家人经营生意的过程中,申请执行人高某曾投资20万元,双方达成合伙协议。后因多方面原因,生意亏损,高某起诉至法院。在案件审理中,双方当事人达成了民事调解协议,对申请执行人的20万元亏损,被执行人莫某自愿负担10万元。“但调解之后莫某一直没有支付给我10万元案款。”申请执行人高某回忆说。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曹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案件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敦促其积极支付案款。“作为公职人员,理应积极履行义务,但莫某的态度很强硬,表示只有每个月二、三千元的工资,任由法院冻结。”曹法官摇摇头,对此表示很无奈,但对于有履行能力的被执行人,仍然全力促进执行。在接下来的执行中,法官努力劝说被执行人积极履行义务。然而,莫某一直“不为所动”。尽管法官向其说明拒不执行将可能将其司法拘留,以及司法拘留15日,可开除公职的严重后果,莫某还是没有意愿履行。98日下午6点,县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莫某实施司法拘留措施。在拘留所内,莫某才认识到法院“动了真格”,立即电话通知家人筹集案款。次日早上案款全部兑现,该案成功执结。


 

 
来源:综合办公室
责任编辑:蔡海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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