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泸溪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9年主要工作
2019年,县人民法院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面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坚持以政治建设为引领,统筹开展“司法公信力提升年、基本解决执行难巩固年、队伍作风建设深化年”三年活动,全力服务保障县委发展战略,全面推进审判事业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新收案件首次突破2000件,达到2412件,审(执)结2388件,结案率99%,收结案数较上年同比增加440件、566件,员额法官人均结案113.7件,个人最高结案257件,主要司法数据再创新高。
一、坚定不移履行司法职责,竭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聚焦“建设平安新泸溪”,依法惩治刑事犯罪。把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作为首要职责,推进更高水平平安泸溪建设。受理刑事案件132件173人,全部审结,结案率100%。严惩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审结故意杀人、抢劫、盗窃等案件89件,判处罪犯98人。严惩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审结危险驾驶、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 28件,判处罪犯38人。积极参与禁毒斗争,审结毒品犯罪案件5件,判处罪犯 7人。严惩贪污贿赂等腐败犯罪,审结职务犯罪案件6件,判处罪犯6人,其中被告人原为科级以上干部5人。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审结涉恶案件4件,判处罪犯24人,无一判处缓刑,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13人,重刑率达54.17%。如向俊杰等13人恶势力犯罪团伙,经常在本县潭溪一带,聚众闹事、寻衅滋事、横行乡里,社会影响极坏,涉及聚众斗殴、故意伤害、非法持有枪支等7个罪名,我院对2名主犯分别判处十二年有期徒刑,其余11名被告人均被判处十年至三年不等有期徒刑。加大“打财断血”力度,判处财产刑683.4万元。坚决“打伞破网”,花垣县自然资源局原副局长李某某、公安局三角岩派出所原所长龚某某为恶势力充当保护伞,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和三年六个月。龚某某受贿、充当保护伞一案由院长主审,检察长出庭公诉,同步网络庭审直播,点击量近50万人次,全州8县市公安局长、派出所长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公众代表300余人旁听案件庭审,起到良好的警示教育作用。
——聚焦“服务三大攻坚战”,妥善化解民商纠纷。把新发展理念贯穿司法办案全过程,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受理民商事案件1223件,审结1193件,结案率97.55%。聚焦风险防控攻坚战,审结民间借贷融资、房地产开发、建设工程施工等合同纠纷案件468件,完成“E租宝”、“芝麻金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我县148名受害人信息核实登记和153.67万元涉案金额确认,有效应对和化解了湘西荣盛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谢伸山民间融资借贷系列案引发的群体性矛盾纠纷。聚焦精准脱贫攻坚战,审结婚姻家庭、相邻关系、追索劳动报酬、农村土地承包、扶贫领域工程建设纠纷案件556件,促进了社会和谐。聚焦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开展“春雷行动”、“环境审判三湘行”活动,保护好万亩青山,守护好一江碧水,审结环境污染、资源开发案件11件。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民营经济发展持续向好,最大限度减少执法办案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干预,让民营企业家安心经营、放心投资、专心创业,审结涉企经营、买卖合同纠纷案件81件。保障新产业、新业态健康发展,审结“互联网+”背景下引发的网络借贷、快递服务、网络购物等新型纠纷案件12件。
——聚焦“切实解决执行难”,保障胜诉民生权益。举全院之力攻坚执行难,坚决破除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相继开展了“春季围猎”、“夏季雷霆”、“秋季利剑”、“冬季暖心”等专项行动。受理执行案件1014件,执结1008件,执结率达 99.41%,执行到位案款1.03亿元。从市场准入、投融资、从业资格、公共交通等方面加大惩戒力度,集中查询各类财产信息20000余次,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90人,限制高消费 902人,司法拘留 87人,罚款7 人,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2 人。完善执行长效机制,构建以执行指挥中心为核心,以网络查控等多个执行办案辅助系统为一体,集聚、放大执行效能。加强执行规范化建设,建立执行工作“一案双查”制度,全面实施“一案一账号”案款管理系统,款项进出全程留痕、全程监管,杜绝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现象。铁腕重拳“根治欠薪”,执结“涉农民工工资”案件 48件,为54名农民工兑现拖欠工资243.5万元。如在执行拖欠18名60岁以上留守老人工资一案中,我院不计成本多方找寻查控,并充分发挥执行联动机制作用,加强与县公安局沟通协调,通过技术手段,破解“找人难”,在衡南县三塘镇找到了被执行刘某,成功追回拖欠劳务工资3.34万元,虽然只仅仅3万元,而我院的执行成本远超3万元,但司法为民、构建诚信社会的价值不可忽视。该案被评为全国“涉农民工工资”专项执行活动十佳典型案例,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进行专题报道,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二、坚定不移践行司法为民,着力回应人民群众关切
——打造诉讼服务“新体验”。全面推进两个“一站式”建设,提升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水平。强化诉讼服务中心解纷实体功能,大力推进跨域立案、网上立案、自助立案,全面应用12368服务平台、网上保全系统、委托鉴定系统,优化和完善了集约化诉讼服务机制,让群众感受到移动微法院公共服务的普惠均等、便捷高效和智能精准;打造类型化、专业化调解平台,建立调解速裁团队,加大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应用,深化“分调裁审”改革,将更多更广泛的解纷资源汇聚在网上,打破诉讼服务时空限制,为调解员、当事人提供便利的调解服务。全年共开展跨域立案22件、在线调解145件。
——丰富便民利民“新内涵”。加强科技与审判的深度融合,运用互联网+司法,“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各业务庭室利用QQ、微信、短信为外出务工人员及外地当事人送达文书,进行视频调解、审判,大幅提升了审判效率,减轻了群众诉累。如洗溪法庭运用微信视频成功调解了一起跨国母子纠纷,让远在柬埔寨的儿子吴某与母亲之间的抚恤金矛盾顺利化解。继续推行“送法下乡”服务,常态化开展“法官下基层、法庭进村寨、法律入农家”活动,无缝对接群众司法需求。全年上门立案9件,巡回开庭105次, 送法下乡28次,回访案件当事人166人,运用QQ、微信、短信办案857件。
——实现脱贫攻坚“新成效”。认真落实县委决策部署,及时化解涉及基础设施、产业发展、乡村旅游等扶贫项目的各类矛盾纠纷,为脱贫攻坚创造良好司法环境。加强驻合水镇踏虎村和晒州田村扶贫工作力度,申报项目、协调争取资金150余万元,对踏虎村五组通组公里进行硬化,对晒州田村一、二组人饮工程进行维修改造。加强结对帮扶,组织干警一月一走访,上门与贫困户谋划扶贫措施、宣讲扶贫政策、协调解决困难、巩固脱贫成果,晒州田村在省第三方脱贫工作检查中,得到了检查组高度认可。
三、坚定不移深化司法改革,全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坚持有序放权与有效监督相统一,强化院领导直接审理与监督管理“四类案件”,保障审判权依法规范公正高效运行。按照“入额必办案”要求,规定入额院领导每年办理案件不少于40件,且严禁挂名办案,严禁以参加合议庭或担任审判长的方式代替办案,实现从“审批”向“审判”转变,回归法官角色,7名入额院领导承办案件486件,占比20.4%。狠抓审判质效,扎实开展“审判质量、效率和司法公信力”提升年活动,对员额法官办案绩效实行日公示、周调度、月通报,一季度开展一次“办案之星”、“调解之星”、“提速之星”、“执行之星”评选,激励先进,鞭策后进,保持司法质效主要指标稳中有进、进中向好。一审案件改发率0.22%,居全省基层法院第一位,结案率99%、当庭宣判率71.9%、平均结案周期33.5天,居全省基层法院第2位,民事案件调解率44.24%,居全省基层法院第5位;连续4年保持无立案一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无涉诉上访案件。
——深化诉讼制度改革。切实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严格落实庭审实质化要求和证据裁判原则,认真落实刑事案件“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证人出庭作证、当庭认证、当庭宣判”工作机制,做到“诉讼证据出示在法庭、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诉辩意见发表在法庭、裁判结果形成在法庭”。深化案件繁简分流改革,充分利用速裁机制,对诉前调解不成功的简单案件,采用“速立、速送、速调、速审、速判”的方式,快速审结,提升效率,全年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239件。
——深化智慧法院建设。投入资金220万元,新建院机关速裁科技法庭、家事审判庭,开通了浦市、兴隆场、洗溪3个“云上法庭”,为群众“指尖诉讼、法官“掌上办案”提供了科技支撑;对已结归档的3万册卷宗档案通过服务外包的方式,开展扫描录入、生成电子卷宗,为诉讼当事人、律师在线调取、查阅案卷材料提供了信息支持。强化新版司法统计系统、案件质效数据平台、智能报表系统应用,动态跟踪研判,为审判执行、社会治理提供了数据支援。 加快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通过“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庭审网络公开”“四大平台”,公开裁判文书1654份,开展庭审网络直播442场,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190条。
四、坚定不移加强自身建设,努力锻造过硬法院队伍
——强化思想政治建设。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绝对领导,深学笃用党的方针政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学习教育与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结合起来,查找的15个问题全面整改到位。压实党建责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按月开展党组中心组学习、党小组学习和主题党日活动,把支部建设成为团结干警的核心、教育干警的学校、攻坚克难的堡垒。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旗帜鲜明开展司法领域意识形态斗争,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强化司法能力建设。通过举办法官讲坛、开展业务培训、组织庭审评比、进行案件评查等方式,着力提升干警法律政策运用能力、防控风险能力、科技应用能力、舆论引导能力。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坚持管在经常,督在平常,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约法三章”、湖南法院“十二条禁令”,深化“纪律作风建设年”活动,成立督查专班,常态化对干警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会议纪律、庭审规范化、内务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抽查,筑牢思想之基、绷紧纪律之弦。全年提醒谈话8人,诫勉谈话3人,下发督查通报12期,对11名干警和6个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和处罚。
——强化各方监督意识。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严格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定、决议,主动报告依法审判情况,配合人大开展对员额法官履职情况监督,增强履职能力;广泛开展代表委员联络工作,邀请代表参与审执活动,虚心听取意见建议。全年上门走访人大代表19人次,代表、委员旁听重大案件开庭7次,见证重大执行6次,座谈交流3次,向县内州、县人大代表邮寄工作总结、法院简报700余份;接受法律监督,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讨论刑事案件4件;扩大司法民主,加强人民陪审员参审工作,80名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258件;举办“法院开放日”活动12次,632名社会公众走进法院,感受司法。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面对艰巨繁重的审判执行任务,广大干警不忘为民初心、牢记司法使命,用汗水浇灌收获,用实干笃定前行,法院各项工作呈现出向上向好发展态势,再次荣获“全国法院司法宣传工作先进单位”,被评为“全省文明标兵单位”、“全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先进集体”;在全省法院绩效考核中再次获评优秀,居125个基层法院第2位;3名干警被省法院记二等功、三等功和嘉奖,人民群众满意度评价继续保持全州法院第1位。成绩的取得,是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有效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法院工作还存在诸多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诉讼案件数量大幅增长,案多人少矛盾愈发突出;二是案件类型复杂多样、群众诉求日趋多元,司法服务能力急需增强;三是少数干警纪律不严、作风不实、约束不力,队伍建设管理任重道远。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20年主要工作任务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县法院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着力严管队伍、深转作风、细办案件,确保干警队伍不出事、执法办案不出事、安全稳定不出事,为县委推进中心工作,营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
——坚持服务大局不动摇,实现经济社会“新发展”。紧扣社会治理新战略,打好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加大“打伞破网”、“打财断血”力度,突出标本兼治,实现“长效常治”;主动参与社会治理,妥善审理涉众型经济犯罪、涉企群体性纠纷、涉农重大敏感案件;严厉打击涉疫情违法犯罪,依法快审严判,全力维护社会秩序和医疗秩序。紧扣高质量发展新要求,依法精准服务“三大攻坚战”,妥善审理涉企业、金融、扶贫、环境资源、民生事业、旅游产业案件,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健全完善执行长效机制,强化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用足用好强制措施,打好组合拳,全面挤压规避执行、逃避执行空间,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
——坚持司法改革不停顿,推动审判执行“新跨越”。扎实开展“审判质量、效率和司法公信力”巩固年活动,全面落实案件繁简分流与速裁工作,开展繁简前置甄别,使“繁简分流”、“快慢分道”、“轻重分离”更加深入;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和政府支持,坚持末端矛盾化解、中端风险防范、前端治本清源,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有效推进诉源治理;探索推进“立审合一”改革,动态调控审判资源,科学分配案件,确保案件质量,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坚持探索创新不止步,满足群众司法“新需求”。加大“智慧法院”建设,改造升级诉讼服务中心,打造系统化、智能化、集约化诉讼服务体系,广泛应用QQ、微信语音、视频科技手段送达、调解、庭审,为人民群众提供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线上司法服务;常态化开展“法官下基层、法庭进村寨、法律入农家”活动,以司法小切口,解决民事大难题;着力推进武溪法庭建设,做好项目用地、立项、规划前期工作,立争明年开工建设,更好地服务武溪辖区群众和高新区经济发展。
——坚持队伍建设不松懈,展示人民法官“新担当”。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绝对领导,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把能力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围绕上级法院业务练兵,提升法官司法能力;狠抓司法作风建设,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严格贯彻执行防止非正常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铁规禁令,努力建设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法院铁军。
各位代表,拼博正当其时,圆梦恰逢其势。站在新的起点上,我们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在县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以坚如磐石的信心、只争朝夕的劲头、坚韧不拔的毅力,开拓创新、砥励奋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脱贫攻坚,加快建设美丽开放幸福新泸溪贡献法院智慧和力量!
相关专业术语解释:
“两个一站式”:指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的两个“一站式”建设。2019年,全国法院围绕多元化纠纷解决、现代化诉讼服务等改革要求,全面推进集约高效、多元解纷、便民利民、智慧精准、开放互动、交融共享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
“审判质量、效率和公信力提升年”:2019年,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全省法院开展“审判质量、效率和公信力提升年”活动,通过提升办案质量、缩短审理周期,推动审判提质增效,促进法院审判态势的良性发展。
“春雷行动”、“环境审判三湘行”:2019年,我院开展保护“母亲河”“母亲湖”专项集中审判执行“春雷行动”、“环境审判三湘行”活动,集中审判执行一批环境资源类刑事、民事案件,为我县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四大平台”:指审判流程公开、执行信息公开、裁判文书公开以及庭审网络公开四大公开平台。
“切实解决执行难”:2019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指示,全国各级法院要切实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健全执行工作长效机制,继续破解难题,加强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切实削减执行案件存量、遏制增量,坚持不懈、久久为功,努力实现“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
“繁简分流”:指依法快速审理简单案件,严格规范审理复杂案件,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
“立审合一”:指民事再审案件“立审合一”改革,由人民法院一个业务部门统一负责再审案件的立案审查和再审审理,避免程序空转,节省当事人的诉讼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