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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溪法院:忠诚之魂筑平安
——记泸溪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杨明松的先进事迹
作者:综办 吴英  发布时间:2021-02-03 08:00:41 打印 字号: | |

杨明松法官在庭审休庭时讨论工作

杨明松法官开展调解工作

刑事巡回审判进乡村

杨明松法官在做案件当事人的思想工作

杨明松法官上门了解案情

杨明松法官收集当事人资料


杨明松,男,湖南省泸溪县人,1973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泸溪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他坚守刑事岗位20年,工作从无错漏,共参与审理案件千余件,先后多次获泸溪县政府嘉奖记功。

 

胸怀大局的扫黑利剑

坚持以“六清行动”为牵引,组建专业审判团队,实现“案件清结”,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常治。立案受理的5件涉恶案件、4件指定管辖的涉保护伞案件,全部审结,27名被告人均被判处刑罚,其中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3人,5至10年有期徒刑11人,5年以下13人,无一判处缓刑,重刑率达51.85%,比全省高24.6个百分点,一审案件平均审理周期46.5天,居全州法院第一位。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作为刑事审判庭庭长,杨明松同志主动承担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重任,兼任本院扫黑办主任,坚持在一线办案,以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领导刑庭所有成员坚定理想信念,积极投身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

2018年以来,杨明松同志先后参与祝某等四人、杨某、向某等十三人、李某等五人四件涉恶案件及石某涉保护伞案件等,震慑打击了一批恶势力。特别是在审理向某等十三人涉恶案中,由于罪名多,案情复杂,仅公诉机关移送的案宗就有近一米厚,连续数个周末不休息,加班加点阅卷,细抠证据材料,梳理期间的关系,并制订出缜密的庭审方案,保障了庭审活动的顺利进行。

正是在杨明松同志的团结带领下,刑事审判庭全员聚焦主责,忠诚履职,年均办案100余件,有力地惩治了违法犯罪,确保了社会大局稳定。

 

日夜不休的执行先锋

“生效的法律文书,我们要穷尽手段执行到位!”这是杨明松发自肺腑的话。一位精干利索,走路带风,说起话来幽默风趣,见人总会主动上前问好的中年法官,在办理涉金融执行案件时,却果断地亮明了自己对“老赖”的态度,这是他对工作的负责、对胜诉当事人的负责,更是对群众的承诺。

他是一抹闪耀于群众心头的明亮阳光,走近杨明松同志的工作,发现“专业、公正、廉洁、敬业”是他的标签。

泸溪县某银行因未如期收到偿还的贷款,向县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杨某支付贷款本金及利息53万元。经过开庭审理,法院判决杨某期限内偿还贷款及本金。后因案款一直未支付,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杨明松同志接收案件后,首先向杨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在规定期限内,杨某一直未主动联系法院。后经过电话联系,杨明松向杨某了解其经济收来源、家庭经济情况、赡养抚养情况等,杨某却以一句“我没钱还贷款。”将杨明松拒之门外,随后更是不接电话、不来法院,躲避执行,使案件执行陷入僵局。但杨明松并没有放弃,既然杨某不接电话,便亲自上门寻找。家里找不到,就翻山越岭、田间地头询问杨某父母的住处,早出晚归,披星戴月,以打听杨某的去向。“我在执行工作中,是尽全力的,不能辜负当事人对法院的信任。”正是在他的坚持下,经过多次寻找,终于找到杨某。通过分析事理、明析法理,讲明权利与义务,交待拒不执行将有可能受到法律追究的严重后果,最后使得杨某端正了态度,愿意筹钱偿还贷款。随着案款的逐步兑现,使得胜诉当事人的权益得到了保障,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为了提高办案质效,2020年,杨明松以办公室为家,白天工作之后,夜晚在单位加班,曾经连续15天加班到午夜,回到家后才匆匆洗漱休息。正是在他的带动下,刑事工作团队一心为民、公正办案、高效执行,书写了执行工作的精彩答卷,共受理金融执行案件66件,执行到位金额4000万余元。

 

严把关口的安全卫士

2013年,杨明松同志通过司法考试,正式成为一名法官,在此之前,他是人民法院的一名司法警察。有人说,警察的使命很光荣,警察的职责很神圣,杨明松同志曾说:“我作为一名警察,我的职责使命很接地气的。”没有豪言壮语,没有多少华丽的词藻,他有的只是平凡的点点滴滴。

在一次执行安保工作中,几位司法警察正在逐序检查来院群众的随身物品,一位男性群众携带提包走进安保口,杨明松与同事在检查时,发现有可疑物品,通过进一步检查,找到其包内有一把小刀,杨明松果断对其采取措施,扣押了刀具,并禁止该名男子进入法院,有效遏制了一起事件的发生,维护了法院机关和干警安全。

不仅如此,在每次审判活动中,杨明松同志都做到事前有计划,事中有检查,事后有讲评。严格按照工作规范的要求,一丝不苟,抓好每一道工作环节的落实。正是由于他的认真工作下,确保了刑事口多年来从未发生过脱逃或影响庭审安全等事故。2020年9月份,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案。该案在社会上影响较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公众代表旁听人员有100余人。为了确保审判活动的顺利进行,杨明松庭前对风险进行评估,针对有可能出现的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制定具体的方案,决定增派警力值庭,对进入审判区的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实行定位定岗,责任到人。由于准备工作充分、措施到位,确保了这次庭审活动的有序进行。而这只是千百件案件中的一件,杨明松同志做的工作还远远不止这些。

“我热爱平凡,热爱审判工作,我愿用这真挚的情感和全身心的投入,护稳定、保平安、慰民生。”杨明松同志用坚定的信念、极简的语言、踏实的行动,勤力司法、耕耘不辍,书写了炫丽的司法篇章。


 

 
来源:综合办公室
责任编辑:蔡海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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