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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溪法院:无私奉献爱民情
——记泸溪县人民法院民商事第一合议庭法官姚东的感人故事
作者:综办 吴英  发布时间:2021-03-04 10:15:03 打印 字号: | |

图为姚东法官在墟场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蜿蜒的武陵山脉连绵起伏、沉稳无声,在这片大山的深处、沅水江畔有一位平凡的法官,29年职业生涯中他审理案件千余件,走村入户调解、田间地头送达,亲手调和了数以百计的矛盾纠纷,他为辖区百姓默默奉献,只言付出,从不计回报。

他叫姚东,今年50岁,来自于全国优秀法院——泸溪县人民法院,因为办事利落的一贯风格、瘦长的外形,以及浓烈的司法情怀下细腻的办案思维,被大家亲切的称呼为“放心法官”,他先后担任人民法庭片区庭长、林业庭庭长,司法体制改革后,为民商事第一合议庭入额法官。2016年,在全庭成员的共同努力下,因审判绩效突出,民商事第一合议庭被评为该院“年度优秀庭室”,姚东法官和团队其他成员在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上,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舍小家为大家,辛勤办案

泸溪县地处武陵山脉深处、沅水江畔,是湘西自治州的南大门,是“老、少、边”贫困山区,县域面积1565平方公里,管辖11个乡镇,总人口32万,是苗族、土家族、汉族聚居区。

姚法官说:“我是农民的儿子,我愿意回到乡亲们当中,为他们办实事。”

426晚八点,县法院民商事第一合议庭内灯火通明,姚东法官没有像其他人一样,在吃完晚饭后陪伴家人,而是和书记员小胡早早的来到办公室,专心等待昨天刚刚立案的一位当事人和她的孩子们。

而就在前两天,姚法官的母亲意外摔跤造成手部粉碎性骨折,急需住院治疗,但因为审判公务在身,姚法官在调解结案两件案件和判决结案一件案件之后,又安排了在晚上八点与当事人沟通和了解案件相关事实,自母亲受伤之后,姚法官还没顾得上看望一次。

原告王某(化名)和被告李某(化名)相识相恋于1995年,次年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生育有两个小孩,目前分别在读初中和小学,在婚姻存续期间,原被告两人经常为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导致夫妻感情出现裂痕。因双方夫妻关系名存实亡,近日,身患癌症的原告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姚东法官接到案件后,根据婚姻案情和出于司法人文关怀,决定快马加鞭马上召集原告、两个小孩及老师等人到法院进行详细的沟通交流,尽量在最短时间内为原告争取到合法利益。

经过与原告深入的谈话之后,了解到原告的身体、生活状况和对婚姻的想法,姚法官劝导原告,要保重好自己的身体,婚姻如果无法挽回,那么要把身体放在最重要的位置,当务之急是治疗疾病,有了病情的好转,才能和孩子们一同创造未来的生活。

随后,姚法官又向原告的两个小孩了解了他们对抚养事宜的意愿。在大孩子的询问笔录中,了解到被告的生活情况和对婚姻关系的看法,姚法官鼓励大孩子,要树立创造幸福生活的信心,要自立自强,照顾好妈妈的同时,努力学习,用知识改变命运。

晚上十点,庭前了解工作终于告一段落,送走原告、老师和孩子们之后,姚法官和书记员小胡带着疲倦的身影,离开了办公室。

像这样的情景,在姚法官的审判经历中,时常发生,不止夜晚在法院办案,在乡镇、在村委会、在当事人家中,都曾有过姚法官披星戴月辛勤办案的身影。

今年,是姚东法官从事审判工作的第二十九个年头,争办难案,乐于调解鸡毛蒜皮似的家庭邻里纠纷,是他的办案特征,做事一丝不苟、永远将办案放在第一位的高尚的职业精神,使得当事人和青年法官们纷纷为他竖起大拇指。

 

揣初心持大爱,服务无疆

29年前,当姚东法官还是一名年轻法官的时候,他便已经开始翻天越岭,走遍了辖区十几个乡镇,在那个年代,草鞋不知磨破了多少双,脚上不知磨起了多少老茧,到偏远乡镇办案的时候,中途歇在老乡家里也是家常便饭。

随着时代的发展,虽然公务车辆代替了步行办案,但恒久不变的是姚法官全心服务基层群众,热心为当事人奔走各地,努力化解纠纷的一颗坚定的心。

姚法官说:“为基层群众化解矛盾,是我的职责,每平息一起纠纷,我的心里便更加踏实。”

身在基层法庭,大多面对的是鸡毛蒜皮的邻里纠纷,固执的离婚纠纷当事人,处理这些“小案”,需要法官有宽广的胸怀,耐心细致的调解技巧和工作方法。

几年前,姚法官在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时,由于双方当事人意见分歧较大,案件以调解离婚结案。为了对调解协议中涉及到的共同财产分割事宜得以顺利落实,调解结束后,姚法官立即带领书记员小吴、当事人,驱车前往当事人家中。

车辆只能行驶到山脚下,沿着细窄的小路,步行半个小时后,到达了目的地。随后,姚法官对当事人提出的几床被子、衣箱、甚至小孩的一双鞋等的进行了分配,经过一番从中调停,最后才使得纠纷真正得以定纷止争。

20161月,县法院作为全国第三批全省首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法院,全面铺开了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推行了内设机构改革、类案归口等一系列改革举措,姚东法官所在的民商事第一合议庭主要承办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票据纠纷、合同纠纷等案件。承办案件类型虽然被固定为几类,但专业的职业素养丝毫不变。

201612月,姚法官接到了一件买卖合同纠纷案,被告某公司欠下原告王某(化名)十余万元货款,经多次催收后,一直未予支付,遂原告起诉至法院。

案件立案后,原告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为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姚法官随即决定前往被告某公司所在地实施财产保全措施。

几天后,经过长途跋涉,姚法官和书记员小胡到达了浙江省嘉善县西塘镇,辗转多个相关部门后,实施了财产查询等相关措施。事情处理妥当后,他们又立即赶回县法院,动手处理案件相关问题。

最后,从被告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维护原告合法权益的角度考虑,该案以判决被告支付货款十万余元结案,案件得以顺利审结。

为民奉献勤办案,两鬓斑白终不悔。姚东法官在基层法院办案29年,他无私奉献的点点滴滴,辛勤办案的为民实践,无一不体现了他那珍贵、高尚的职业精神和道德情操,在勤于办案的背后,是舍小家为大家的辛酸与艰辛,在不忘初心,心怀广阔,奋力前行的背后,是铁骨铮铮,维护司法公平公正的执着和努力,他是基层法官的真实写照,是青年干警们学习的榜样和楷模。


 
来源:综合办公室
责任编辑:蔡海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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