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杨志芳副院长开展上门走访活动
沅水弯弯、青山叠峦。在武陵山脉深处、湘西自治州的东南方,沅水明珠泸溪县域内有一个盛产辣椒的乡镇——名叫兴隆场镇,这里的人们朴实忠厚、勤劳勇敢、热情大方。泸溪县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杨志芳就是来自这个乡镇,13年前,他带着一口浓浓的兴隆场方言从乡镇来到法院工作,从书记员到审判员到专职委员,再到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漫长的跋涉,汗水湿透衣衫,他的每一个脚印都清晰可见、扎实有劲。
近年来,杨志芳同志在精准扶贫一线挥洒汗水,用实干精神帮助贫困群众“拔穷根”;在审判执行一线默默奉献,用真情挚爱帮助诉讼群众“解纠纷”;在司法改革一线履职尽责,用忠诚、担当助推法院“破难题”,辛勤耕耘换来收获,他先后被评为“全省法院先进个人”“全州学习型法官”,多次被县政府嘉奖,并被县政府记“三等功”。
坚守基层,真情扶贫。
2015年,由于多种原因,泸溪县法院精准扶贫工作全县考核排名排后,群众不满意,法院党组不满意。2016年,杨志芳临危受命,担任工作队长,顿感压力大、责任重,但他毫无怨言,全身心的投入到精准扶贫工作中。为了解扶贫村的致贫原因和村情实际,他白天扑下身调研走访,晚上沉下心开会座谈。工作中,坚持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大力实施“强筋壮骨补钙”工程,拔“穷根”,摘“穷帽”。先后投入220万元,强了基础设施“筋脉”;争取全省财政“一事一议”资金150万元,壮了集体经济“骨骼”;发放产业资金120万元,补了贫困群众造血“之钙”。
杨志芳爱岗敬业、勤勤恳恳,经常加班加点工作。在他的工作日志中没有“公休假”的概念,多年来也一直未休公休假,心中对年迈的父母、幼小的孩子充满了无限的愧疚。去年5月,妻子二胎分娩,他没有陪伴照料,连妻子还未出院,他就下到扶贫村集中整改脱贫攻坚突出问题,这一去就是5天。经过不懈的努力,所联扶贫村工作考评始终居全县前列,实现了整村脱贫摘帽,先后荣获“全州小康创建示范村”、“ 全县美丽乡村示范村”等多项荣誉。
胸怀为民,定纷止争。
作为一名员额法官,杨志芳在抓好分管工作的同时,每年还独立承办全院法官人均办案数40%的案件。办案中,他不怕麻烦、不怕困难,心中只有一个念头:调解好一件纠纷,消除一起矛盾,就是为老百姓减一份忧,为社会和谐出一份力。在案件审理中,他十分注重调解,从多年办案实践中总结了“调解有数、调中有法、攻心为上、情法兼顾”的调解方法和技巧。一份耕耘,一份收获,杨志芳从一点一滴做起,坚持耐心、诚心、真心、细心并用,实现了所办案件“0”上诉、“0”上访、高调解,把司法温暖送到了千家万户。
2017年9月的一天,我院对原告彭某诉被告李某离婚纠纷一案立案受理。在调解的当天,法官与当事人围坐在一起,彭某一边手拿起诉状一边向杨志芳哭诉被告的诸多不是之处,杨志芳认真耐心倾听原告的倾诉,同时,一边寻找着案件调解的突破口。他首先抓住了原、被告婚姻分歧的焦点问题,然后进一步确定原告思想斗争的主要现实原因,并引导原告尝试站在局外看待自己的婚姻。最后,帮助分析解决婚姻问题的行之有效的办法,设身处地为其出谋划策,在原、被告双方认可的情况下,得出了具有可操作性的拯救婚姻的方法和途径。最终案件在原告提出撤诉的情况下圆满结案,杨志芳再一次运用调解技巧挽救了一个出现危机的婚姻家庭。
共谋发展,推进改革。
司法改革试点工作,这是一项既没有先例可循,又必须开拓创新的工作,工作的好坏直接决定试点的成败,杨志芳作为法院司改办主任,他潜心钻研,勇于创新,先后起草了22项改革子方案,制定了8类、65项审判权力正面清单,6类、20项审判权力负面清单,为全院改革有力、有效、有序推进提供了制度保障。杨志芳通过参与向改革先进法院考察学习改革经验、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和及时向上级法院、县委汇报改革工作,形成了一套可行、可用、可学的改革模式。以浦市法庭为全院司法改革的“突破口”“试验田”,先后实施了全面驻庭、诉讼引导、登记立案、联调联动、裁判文书自行签发和审判权运行模式等改革试点工作,将审判权回归和下移,以权定责,推动审判质量不断提升。浦市法庭的改革试点为我院全面铺开司法改革提供了基础性的经验,2017年,全面深入推进改革后,我院上诉案件改判率同比下降了3.84%,发回重审率同比下降2.16%,取得了服务提质、效率提速、公信提升的显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