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案件调解现场
监狱大门,原告王某某的小姨真诚地对徐和平法官说“衷心地感谢您,徐法官!希望我家王某某通过这次挫折能真正成长起来。”此时,身旁的王某某已泪流满面,可能有对法官的感激之情,有对年少不知事的后悔之情,更多的可能是对孩子的不舍之情。徐和平法官意味深长地对王某某说:“我们没办法让时光重来,有些事情既然已经发生,希望你能勇敢面对,勇于担负起自己的责任。人生吃一堑长一智,经一事长一能,交一友结一缘。愿你现在的经历都会变成日后的宝藏。”至此,一场特殊的离婚纠纷得到了圆满化解。
2021年4月21日,徐和平法官受理了一起被告在湖南省德山监狱服刑的离婚案件。接收案件后,承办法官首先与德山监狱狱政科取得联系,并就案件排期、进入监狱开庭人员需持有的相关证件、开庭设备、核酸证明等细节进行多次沟通确认,并提前预约开庭时间。
经翻阅案卷,徐和平法官了解到被告刑期较长,双方生育一子,自幼与被告父母居住生活。为了妥善处理这起纠纷,承办法官多次与原告及被告父母联系,听取双方意见。因双方对抚养费的金额有较大分歧,徐和平法官从如何妥善处理才能更有利于小孩成长,如何妥善处理才能更有利于被告改造的角度,耐心地给双方析法说理,最终对小孩抚养问题,被告父母与原告达成了一致协议,并向法院出具了一份说明。为该案后期的调解工作打好了基础。
2021年5月19日,徐和平法官带领法官助理、书记员驱车行驶二百余公里,与原告先后到达被告所在监狱。在德山监狱狱政科的协助下,通过监狱提供的内部视频连线系统与被告进行线上调解,徐和平法官首先询问了被告的调解意向,并向被告出示、宣读了被告父母出具的说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被告当即表示愿意与原告离婚,同意小孩在其服刑期间由其父母代为监护,原告每月支付1000元抚养费,但希望双方离婚后,原告仍能常回家看望孩子。同时,表达了对孩子、妻子、父母的愧疚。徐和平法官对满怀忏悔的被告说:“希望离婚不要对你的内心产生大的影响,你一定要继续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你的家人们都在等你回来。”后在监狱狱政科同志的协助下,被告顺利签署了庭前调解协议。
踏霜踩露而出,披星戴月而归。这就是泸溪法院一位基层法官的日常。自教育整顿活动以来,泸溪法院每一位干警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契机,用心解决群众每一个纠纷,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活动“以人民中心”的宗旨和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