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溪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1年3月18日在泸溪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上
县人民法院代院长 张应国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泸溪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县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系列方针政策,围绕“六稳”、“六保”工作任务,以“审判质量、效率和公信力巩固年”活动为抓手,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工作,全力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012件,审(执)结1991件,员额法官人均结案105件。
一、坚持聚焦主业,保障服务大局
——严惩犯罪护稳定。把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作为首要职责,推进更高水平平安泸溪建设,审结刑事案件123件,判处罪犯146人。严惩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审结故意杀人、抢劫、盗窃等案件13件,判处罪犯14人。积极参与禁毒斗争,审结毒品犯罪案件13件,判处罪犯25人。坚持以“六清行动”为牵引,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赢收官之战。一是加快案件清结。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立案受理的5件涉恶案件、4件指定管辖的涉保护伞案件,全部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予以审结,27名被告人均被判处刑罚,无一判处缓刑,其中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14人,重型率达54.84%,比全省高24.6个百分点。依法审结了花垣县原副县长杨胜望、吉首市公安局原副局长石泽辉涉黑保护伞案,两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和18年。二是加大黑财清底。5件涉恶案件判处罚金30万元;4件涉保护伞案件判处罚金170万元,追缴违法所得637.05万元,涉恶案件罚金执行到位17.51万元,执行到位率58.37%;保护伞案件罚金执行到位85.75万元,执行到位率50.44%;追缴违法所得274万元,执行到位率45.92%,均居全州第二位。三是加强行业清源。集中案件样本进行类型化、系统化分析,以高质量的司法建议推动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建立长效机制,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针对行业漏洞、社会乱象等问题,向教体局、自然资源局、公安局、环保局、团县委、妇联6个单位发送司法建议书10份。
——化解纠纷促发展。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助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审结民商事案件1104件。聚焦风险防控,审结民间借贷融资、房地产开发、建设工程施工等合同纠纷案件368件,有效应对和化解了湘西荣盛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第二期71户商品房买卖合同系列案引发的群体性矛盾纠纷。聚焦脱贫攻坚,审结婚姻家庭、相邻关系、追索劳动报酬、农村土地承包、扶贫领域工程建设纠纷案件456件,促进了社会和谐。聚焦污染防治,扎实开展“春雷行动”、环境审判三湘行”活动,保护好万亩青山,守护好一江碧水,审结环境污染、资源开发案件1件,综合运用“补植复绿、劳务代偿”等担责方式,促进生态资源修复。积极践行“法治是最好营商环境”理念,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合法财产与犯罪所得,坚决防止将民事责任变为刑事责任,对涉企案件依法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执法办案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干预,让民营企业家安心经营、放心投资、专心创业,审结涉企经营、买卖合同纠纷案件179件。
——攻坚执行优环境。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保持攻坚执行强大合力,着力遏制执行增量,减少执行存量,执结案件764件,执行到位金额5277.58万元。对标最高法院“切实解决执行难”考核评价指标,加强部门联动,穷尽执行措施,从市场准入、从业资格、信用体系、投融资等方面加大惩戒力度,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期192人,限制高消费303人,司法拘留15人,罚款4人。铁腕重拳“根治欠薪”,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执结案件126件,金额392.76万元,及时兑现了民生权益。加强执行规范化建设,运用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平台,将所有节点纳入案件节点管理系统,做到全程留痕、全程监控,杜绝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现象,切实提升了执行质效。
二、坚守为民初心,回应群众关切
——坚毅前行战疫情。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我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闻令而动、挺身而出,抽调16名干警投身沅江社区、扶贫村防疫一线执勤、值守、摸排,累计参加24小时轮班执勤500余人次,配合卫生部门检测266人次,对防控责任家属区48户203人开展地毯式排查,用实际行动构筑起守护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铜墙铁壁。充分发挥“智慧法院”安全、便捷、高效功能作用,依托“移动微法院”、“云上法庭”、“在线音视频调解”等平台,妥善化解疫情期间矛盾纠纷,网上开庭、视频微信判决调解结案324件,实现疫情防控、审判执行“两不误”,在“战疫”大考中接受了党和人民的检验。
——巩固脱贫新成果。贯彻县委决策部署,及时化解涉及基础设施、产业发展、乡村旅游等扶贫领域各类矛盾纠纷,为脱贫攻坚创造良好司法环境。认真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制,驻村工作队配合、指导驻点村开展疫情防控、稳岗就业、消费扶贫、村支两委换届工作,深入开展“听党话、跟党走、感党恩”主题党日活动。协调争取资金43万元,对踏虎村人饮工程泵房、蓄水池进行维修改造,解决8个村民小组及学校、医院近3000余人饮水困难。组织干警一月一走访,上门与贫困户谋划扶贫措施、宣讲扶贫政策、协调解决困难、巩固脱贫成果。
——乡村治理显成效。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发挥人民法院在诉源治理中的参与、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设立诉源治理工作站5个,以“小”解“大”,从源头上减少诉讼纠纷400起,实现了民商事案件万人起诉率稳步下降至合理区间。建立基层“网格+”解纷新模式,充分发挥网格员“人地两熟”的优势,将其纳入解纷队伍,协助就地化解纠纷、司法文书送达、信访动态反馈、破解执行“找人难”120余次。健全矛盾纠纷预防排查机制,加强人民法庭与村级调委会、乡镇矛盾调解中心的协调联动,切实将各类矛盾纠纷预防在源头、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基层。办理诉前调解339件、委派调解86件,调解成功277件。
——诉讼服务新作为。优化升级“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诉讼服务中心解纷实体功能,大力推进跨域立案、网上立案、自助立案,全面应用集约送达平台、网上保全平台、委托鉴定平台、律师服务平台、道交一体化平台,推动诉讼服务事务“一网通办”,让群众感受到移动微法院公共服务的普惠均等、便捷高效和智能精准;打造类型化、专业化调解平台,建立调解速裁团队,加大人民法院在线音视频调解平台应用,深化“分调裁审”改革,将更多更广泛的解纷资源汇聚在网上,打破诉讼服务时空限制,为调解员、当事人提供便利的调解服务。全年共开展跨域立案47件、在线调解345件。
三、坚决深化改革,增强司法能力
——为公平正义提速。一是完善动态监管机制。开展均衡结案度与月度结案动态监督管理,推行案件质量“月通报、季讲评”工作机制,案件审限“3、6、8”催办督办工作机制,层层压实责任,继续保持一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零”记录。二是建立繁简分流机制。建立调解速裁、简易程序、普通程序简化审转换机制,确保司法质效提速,全年适用速裁、简易程序的案件达92.5%以上。三是规范类案裁判机制。发挥专业法官会议对重大、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法律适用的咨询功能,定期开展类案法律问题及审判思路讲评、培训,推动“类案同判”,促进裁判尺度统一。四是强化外部监督机制。加大裁判文书上网、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庭审网络直播力度,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全年,庭审网络直播率52.9%,裁判文书上网率、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率、电子卷宗生成率均达100%。
——为权力行使设限。一是扎实推进审务督查。赋予审管办审务监督职责,通过实地检查和视频抽查的方式对庭审直播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挂钩绩效考核。全年,实地检查庭审18次,抽查视频262件,发布《审务督查通报》5期。二是严格规范信访核查。把好问题收集、案件分流、流转督办、接访质效“四关”,处理各类信访81件,均妥善化解。三是切实开展案件评查。推行案件质量层级负责制、案件评查审委会委员负责制,逐案检查二审改发案件。按月下发《审判管理工作情况通报》,对问题集中、质效指标靠后的法官适时提醒、约谈,推动审判质量提升。全省法院司法绩效巩固年活动考核,在19项基层法院审判质效综合评估指标中,我院16项为满分。
——为审务管理增智。一是审委会“重点管”。将审判监督管理列为“一把手”主抓事项,定期召开审委会,专题研判审判质效,推动审委会职能从个案指导向总结审判经验、加强审判监督管理等职能转变。二是庭室局“直接管”。要求庭室局负责人既要管“政务”,更要管“业务”,通过案件流程监督管理、案件质量评查、审判态势析等方式行使监督管理权限,确保案件审理优质高效。三是审管办“牵头管”。根据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规定,督促院庭长履职尽责,加强对重大敏感案件的监督管理和处置能力,履行好组织、协调、监督等职责,由“管业务”向“强监督”转变,7名入额院领导承办诉讼案件384件,占比32.05%。四是员额法官“自主管”。突出法官在审判中的主体地位,依据制定的正负面权力清单,厘清依法监督管理与不当干预过问案件的界限,激发法官办案积极性、主动性。
四、坚定政治自觉,建设过硬队伍
——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找准法院“政治机关”、“群众部门”属性和定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教育干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保持优良政治本色,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引导干警站稳政治立场、坚定政治自信。认真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旗帜鲜明开展司法领域意识形态斗争,对错误思潮敢于亮剑,对错误言论和舆论炒作坚决回击,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持之以恒正风纪。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审判权力负面清单,切实防控廉政风险。相继开展“两个坚持”专题教育、“三个规定”专项整治、“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活动,持续改进司法作风。认真接受省高院司法巡查、州政法委政治督查,加强巡查督查问题整改,做实“巡查督查后半篇文章”,对8大类14个问题立行立改。着力解决对群众态度冷漠、推诿塞责“四风”等问题,开展纪律作风督查和审务督察23次,提醒谈话12人次,诫勉谈话1人次。
——接受监督树公信。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严格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定、决议,主动报告依法审判情况,配合人大开展对员额法官履职情况监督,增强履职能力;广泛开展代表委员联络工作,走出去上门征询意见,请进来座谈交流。全年上门走访代表、委员22人次,座谈交流3次,各级代表、委员旁听案件庭审24次,向县内州、县人大代表邮寄工作总结、法院简报566份;接受法律监督,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2次;扩大司法民主,加强人民陪审员参审工作,76名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216件;举办“法院开放日”活动6次,387名社会公众、中小学生走进法院,感受司法。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和艰巨繁重的审判执行任务,全体干警不忘为民初心、牢记司法使命,用勇毅破解艰难,用实干笃定前行,法院各项工作继续保持良好发展态势,司法绩效、司法改革工作经验分别被省高院、省委改革办在全省进行推介,整体工作被州法院记集体三等功。成绩的取得,是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有效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法院工作还存在诸多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案件类型复杂多样,法官司法能力急需加强;二是群众司法需求日趋多元,智慧法院建设亟待加快;三是执行难问题依然突出,执行工作力度仍需加大;四是个别干警纪律不严、作风不实、约束不力,队伍建设管理还需加力。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21年工作安排
2021年,县法院主要工作思路是: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一争创五确保”工作目标,突出“深化年”活动主题,贯穿“整顿年”活动主线,坚持“稳中求进”主基调,保持“稳”的基础不退步,巩固“进”的势头居前列,实现“好”的开局良态势,取得“新”的成效创佳绩,为县委“四个强县”、“六大建设”、“五个新泸溪”发展战略,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司法服务。
——强化全局观念能动司法,精准服务社会大局。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严惩颠覆破坏、暴力恐怖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黄赌毒、盗拐骗、食药环犯罪,助推更高水平平安泸溪建设。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妥善审理涉企业、金融、扶贫、环境资源、民生事业、旅游产业案件,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着力构建新执行格局,完善执行长效机制,集聚放大执行效能,坚持常规执行与专项执行双轮驱动,齐头并进,助推提质增效。
——强化基层基础和谐司法,助推乡村社会治理。抓实司法主业,扎实开展“审判质量、效率和司法公信力”深化年活动,补齐案件质量、诉服平台建设应用和执行质效短板。在党委的领导下,主动融入基层治理创新,深化诉源治理,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着力推进已挂牌的5个诉源治理工作站实体化运行,重点将浦市诉源治理工作站打造成为创新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司法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助推乡村振兴的重要窗口。突出强基导向,加大浦市、洗溪、兴隆场智慧人民法庭建设,在现有“云上法庭”的基础上,启动在线音视频调解系统、远程视频会议系统建设;加强与省法院、省财政厅及发改部门汇报、衔接,加快推进武溪人民法庭建设,就近就地服务高新区入园企业及辖区人民群众。
——强化科技支撑阳光司法,满足群众诉讼需求。深入推进智慧法院和“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加大诉服平台建设应用,简易纠纷速裁工作力度,持续为诉讼当事人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常态化开展“法官下基层、法庭进村寨、法律入农家”“ 三下乡四上门五进”活动,以司法小切口,解决民生大难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强化权力监督公正司法,确保案件优质高效。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建立健全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和审判监督管理机制,突出为公平正义“提速”、为权力行使“设限”、为审务管理“增智”,做到放权不放任,用权不任性。重点是以完善制度、创新机制、狠抓落实为着力点,健全落实审判监督管理机制,完善审判权责清单制度,健全“四类案件”识别监管、院庭长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等制度机制,实现审判权力与责任的平衡、放权与监督的结合、公正与效率的统一。
——强化政治建设文明司法,树立良好法院形象。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确保党的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加强党史学习教育,通过学习百年党史,汲取奋进力量,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大力开展法院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治“六大顽瘴痼疾”,重点加强对刑事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回头看”,缓免刑案件的从严控制、适用。坚持从严治院、从严监督、从严管理不松劲、不松懈,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不懈抓下去,把好的“新”风尚真真实实的树起来,重点是严惩办“金钱案、人情案、权力案”,焦点是聚焦法官与律师间紧密型、不正当交往,着力锻造忠诚、可靠、担当的法院队伍。
各位代表,舵稳当奋楫,风正好扬帆。站在新的起点上、迈向新的征程中,我们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在县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以坚如磐石的信心、只争朝夕的劲头、坚韧不拔的毅力,大力发扬“三牛”精神,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争创一流,为县委465发展战略和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以优异的司法业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相关专业术语解释:
“两个坚持”专题教育:2020年4月开始,在全国法院系统开展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专题教育活动。
“三个规定”专项整治:2020年4月开始,在全国法院系统开展《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专项整治。
“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2020年4月开始,在全国法院系统开展以张坚为典型“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活动。
“切实解决执行难”: 2019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指示,全国各级法院要切实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健全执行工作长效机制,继续破解难题,加强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切实削减执行案件存量、遏制增量,坚持不懈、久久为功,努力实现“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
“审判质量、效率和公信力”深化年:2020年初,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全省法院开展“审判质量、效率和公信力深化年”活动,通过提升办案质量、缩短审理周期,推动审判提质增效,促进法院审判态势的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