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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南康意鞋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的一点思考
作者:武溪法庭 秧云倩  发布时间:2023-01-29 15:46:42 打印 字号: | |

    泸溪法院自2022年10月9日受理湖南康意鞋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意公司)破产清算一以来,在康意公司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无财产用于清偿债务,无和解、重整可能的事实下,裁定宣告康意公司破产并终结康意公司破产程序,为解决企业拖欠职工工资问题,泸溪法院充分发挥府院联动机制作用,积极向相关职能部门争取资金,切实维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该案从受理到结案仅用时50天。

 

【基本案情】

湖南康意鞋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意公司)成立于2016年6月3日,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经营范围为鞋类制造及销售;民族工艺品销售。2019年8月,康意公司因无力归还到期贷款,引发民事诉讼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因康意公司除生产设备外无其他资产可供执行,且生产设备陈旧、且多为过时、淘汰设备,处置难度大,故申请执行人以康意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向本院执行局申请执行转破产审查。本院执行局于2022年9月13日作出(2019)湘3122执526号决定书,将涉该公司的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2022年10月9日本院裁定受理了该案

图为泸溪法院召开企业破产援助资金审核小组会议

图为破产案件管理人培训会会议现场


【审理情况】

2022年10月13日,本院指定湖南生元律师事务所担任湖南康意鞋业有限公司的管理人。10月19日,根据管理人的申请,本院从破产援助资金中向管理人垫付10 000元破产费用。11月1日,召开破产案件管理人培训会。2022年1125日,泸溪法院依托云上法庭平台召开了康意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债权人会议,会议全票通过了《财产管理方案》、《债权表》、《关于是否提出追收未缴出资诉讼的报告》等破产文件。11月28日,根据管理人申请,泸溪法院经审查认为,康意公司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无财产用于清偿债务,无和解、重整可能,裁定宣告康意公司破产并终结康意公司破产程序。但康意公司尚欠19名职工工资113 035元未得到解决。破产程序终结后,为切实解决企业破产后欠付职工工资的问题,泸溪法院充分发挥府院联动机制的作用,向相关职能部门争取资金,并积极指导、监督管理人与破产企业职工一一协商,最终与职工达成了按照70%比例支付的清偿方案。目前,管理人已按清偿方案将工资转账至各职工账户。本案适用快速审理方式,从2022年10月9日受理到11月28日结案,仅用50天审结。 

图为线上线下相结合召开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图为企业破产案件处置府院联席会议现场


典型意义

执转破制度建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执行案件中大量“僵尸企业”因执行困局所造成的案件积压,是民事诉讼制度与破产制度衔接的重要环节,是真正实现灵活的市场退出机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本院受理执转破案件后,及时召开管理人培训会,切实加强对破产案件管理人的履职监督与业务指导,促进破产管理人依法高效审理。进入审理环节,为推进破产程序的稳步运行,对符合申请破产援助资金的管理人,依法依规依程序发放垫付资金。案件裁定宣告破产并终结破产程序后,泸溪法院秉承司法为民宗旨,为解决好欠付职工工资问题,充分发挥府院联动机制作用,积极争取资金,最大限度维护了职工利益,达到了案结事了的最佳办案效果。

 

来源:武溪法庭
责任编辑:蔡海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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