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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泸溪法院:优化营商不止步 “四个强化”再加力
作者:综办 李真  发布时间:2023-05-19 11:14:53 打印 字号: | |

优化营商环境“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为进一步推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走深走实,5月15日,泸溪县人民法院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院党组书记、院长杨金志主持,院班子成员参加会议。

图为会议现场

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上级法院优化营商环境要求部署,通报近期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情况,就优化营商环境下一步重点工作任务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要求,要深入践行“法治是最好营商环境”理念,充分认识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意义,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与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有机融合、一体推进。完全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四个强化”,全面深入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三项专项行动,用“法治利剑”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强化政治站位。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独特优势作用,不断增强优化营商环境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持续强化服务意识和创新理念,努力通过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解决群众、企业的“烦心事”。

强化工作落实。精准把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目标任务、总体要求和重点内容,研究吃透各项考核指标,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任务清单,压实责任、细化举措、狠抓落实,切实提升涉企执法司法质效,依法打击侵害企业合法权益行为,完善“涉企绿色通道”,坚持问计于企、问需于企,实现涉企司法服务不断提档升级,营造安心和谐稳定的投资创业环境。

强化协同配合。找准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结合点和着力点,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统筹协调,实行审管办牵头组织、各部门协同配合工作机制,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商讨,加以解决,不断提升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能力和水平,推动全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同频共振,齐抓共促。

强化督查指导。及时收集整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资料,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加大工作考核力度,对工作开展情况实行“一月一提醒、一月一调度、一月一督导、一月一考评”,全面排查短板弱项,及时补差补短、加长加粗并将考核结果与部门干警年终考核评先评优挂钩确保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努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审:李   真

二审:李晓丹

三审:杨   斌

 
来源:综合办公室
责任编辑:蔡海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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