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为进一步推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走深走实,5月15日,泸溪县人民法院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院党组书记、院长杨金志主持,院班子成员参加会议。
图为会议现场
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上级法院优化营商环境要求部署,通报近期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情况,就优化营商环境下一步重点工作任务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要求,要深入践行“法治是最好营商环境”理念,充分认识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意义,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与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有机融合、一体推进。完全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四个强化”,全面深入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三项专项行动,用“法治利剑”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强化政治站位。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独特优势作用,不断增强优化营商环境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持续强化服务意识和创新理念,努力通过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解决群众、企业的“烦心事”。
强化工作落实。精准把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目标任务、总体要求和重点内容,研究吃透各项考核指标,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任务清单,压实责任、细化举措、狠抓落实,切实提升涉企执法司法质效,依法打击侵害企业合法权益行为,完善“涉企绿色通道”,坚持问计于企、问需于企,实现涉企司法服务不断提档升级,营造安心和谐稳定的投资创业环境。
强化协同配合。找准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结合点和着力点,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统筹协调,实行审管办牵头组织、各部门协同配合工作机制,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商讨,加以解决,不断提升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能力和水平,推动全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同频共振,齐抓共促。
强化督查指导。及时收集整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资料,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加大工作考核力度,对工作开展情况实行“一月一提醒、一月一调度、一月一督导、一月一考评”,全面排查短板弱项,及时补差补短、加长加粗,并将考核结果与部门、干警年终考核和评先评优挂钩,确保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努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审:李 真
二审:李晓丹
三审:杨 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