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因谐音“我爱你”而被赋予浪漫色彩的一个日子,很多夫妻情侣在这一天互赠礼物,以示爱意。而这一天,泸溪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的执行干警们也收到了一份特殊的“节日礼物”。
图为申请执行人向泸溪法院执行局赠送锦旗
“谢谢泸溪法院帮我追回了拖欠许久的欠款。”当天一大早,一执行案件当事人杨某来到泸溪法院,将一面印有“怀爱民之心,办利民之事”字样的锦旗送给了该院执行局。
据悉,申请执行人杨某和被执行人李某系同事关系,李某向杨某共借款30万元,双方协议借款并约定了利息。借款到期后,杨某多次催要欠款,李某均未归还,杨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李某返还杨某借款及利息共计39万元。判决生效后,李某没有履行义务。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泸溪法院执行局干警积极与被执行人沟通,告知其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的严重后果。经过执行法官不断努力做工作,历经多次调解后,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协议,被执行人李某归还申请执行人杨某欠款30万元,剩余利息9万元杨某自愿予以放弃。该起民间借贷纠纷案至此结案。
一审:李 真
二审:李晓丹
三审:杨 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