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微信 新浪微博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新闻
优化营商环境|泸溪法院:产品责任起纠纷 当庭调解化矛盾
作者:综办 李真;武溪法庭 秧云倩  发布时间:2023-06-19 17:24:50 打印 字号: | |

“感谢法院,感谢法官,这下终于可以拿到赔偿款了。近日,泸溪县人民法院当庭调解一起产品责任纠纷,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点赞。

图为调解现场

据悉,2022年12月29日,原告符某在被告泸溪县某食杂店购买了“战神二代”爆竹。当天下午原告在燃放该爆竹时,引线在点燃后极短时间内燃尽,爆竹爆炸导致原告右手部分手指头毁损,手指头骨头骨折,右手多处皮肤撕脱,且有异物残留。经鉴定,原告构成十级伤残事故发生后,双方协商未果,原告符某遂将爆竹销售者某食杂店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各项损失147675.86元。

承办法官在收到符某提交的诉状及证据材料后,认真分析、了解案情,发现其购买的爆竹为三无产品,未标注生产商等信息。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开庭审理时,承办法官积极与原、被告进行沟通,耐心释法析理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由被告某食杂店当庭赔偿原告符某各项损失(含后续医疗费)共计75000元至此,起产品责任纠纷案画上圆满句号。

该案件的审理不仅有效保障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高了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同时也敦促了商家诚信守法经营,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法官在此提醒广大商家和消费者理性消费、诚信经营共同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审:秧云倩

二审:李   真

三审:杨   斌

 
来源:综合庭
责任编辑:蔡海翔
联系我们

地址:湖南省湘西自治州泸溪县白沙镇株洲路3号

邮编:416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