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破产案件审理提速增效,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8月4日,泸溪县人民法院采用快速审理方式高效审结泸溪县仕兵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破产清算一案。该案由党组书记、院长杨金志担任审判长,案件从立案受理到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仅用时37天。
泸溪县仕兵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于2016年5月,注册资本400万元,经营范围主要是组织采购、供应合作社成员养殖山羊所需的生产资料及组织收购、销售成员产品等。2023年5月,该合作社以其亏损严重,资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为由,向泸溪法院执行局申请执行转破产审查。
2023年6月28日,泸溪法院立案受理该合作社破产清算一案。在破产申请审查阶段,合议庭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将破产程序相关资料的调查工作前移,同步开展指定管理人等准备工作,节省了大量时间。“执转破”案件能否适用快速审理方式进行审理,取决于案件本身的特质。案件承办法官杨金志在办理过程中发现,该合作社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债务人财产情况明确且债权人人数较少,根据相关规定,通过案件繁简分流,合议庭决定对该案采用简易快速方式审理。合议庭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及时监督指导破产管理人准确迅速开展破产清算工作,有力推进案件审理进程。
8月4日,泸溪县仕兵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顺利召开,管理人就该合作社财产状况、执行职务工作等情况向全体债权人进行了报告,并对该合作社的破产财产变价、分配方案等,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根据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结果和破产管理人申请,合议庭作出裁定宣告该合作社破产,并终结破产程序。
图为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破产案件审理是民生问题。下一步,泸溪法院将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营商环境”理念,继续扎实做好破产案件审理工作,大力推进破产审判专业化,积极探索破产审判简易化审理模式,切实提升破产审判质效,确保破产案件审理工作高效有序推进,依法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实现市场主体平稳有序退出,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审:秧云倩
二审:李 真
三审:杨 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