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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溪法院:将庭审“搬进”医院 有法度亦有温度
作者:综办 李真  发布时间:2023-09-05 09:58:23 打印 字号: | |

“非常感谢法官充分考虑我的身体状况到医院来开庭审案日,泸溪县人民法院在中南大学湘雅医院对一起污染环境刑事案件进行了一次特殊庭审”。

被告人隆某祖因涉嫌污染环境罪被泸溪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在即将开庭时,被告人骨髓移植在湘雅医院住院治疗,无法前往法院开庭。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减少当事人诉累,提高审判效率,在询问被告人的身体状况并征得被告人及其主治医生同意后,承办法官决定前往湘雅医院开庭审理此案。

为确保庭审顺利进行,承办法官积极与医院就开庭时间、开庭地点等事宜进行协商沟通。随后,通过“云上法庭”平台,进行远程开庭审理。整个庭审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庭审中,承办法官悉心听取控辩双方陈述,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以及最后陈述等庭审环节有条不紊进行案将择期宣判。

庭审“搬进”医院,是泸溪法院践行司法为民、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便捷、暖心的司法服务的生动举措既彰显了司法权威,体现了司法人文关怀传递了司法温情近年来,泸溪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开展巡回审判,把庭审搬进当事人家中、搬进田间地头、搬进医院,为当事人带来了便利的同时,又实现了审理一案警示一片教育一批法治宣传效果。

初审:李  真

复审:杨  斌

终审:杨志芳

 
来源:综合办公室
责任编辑:蔡海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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