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原告、被告年纪大,行动不便,那我们就上门去办案。”一个露天院子,柴火上挂得端正的国徽,几张椅子,再放上审判员、书记员、原告、被告的牌子,便组成了一个简易的法庭。这是泸溪县人民法院深入辖区偏远山村巡回开庭为群众“上门断案”的一幕,也是该院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化解群众矛盾纠纷,促进基层社会治理的一个真实写照。
近年来,泸溪县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积极探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途径新方法,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以法院诉讼一域之光为县域社会治理全局添彩,为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不断注入法治动力,绘就了一幅亮丽的基层治理新“枫”景。
图为泸溪法院巡回开庭上门审案
“三三制”蹚出多元解纷新路子
“感谢法官的及时调解,让我以后的生活有了保障。”2023年3月,潭溪镇小陂流村已故村民向某的亲生子女与继子女双方因遗产分配意见不一,多次剧烈争吵,甚至发生肢体冲突。为避免矛盾冲突愈演愈烈,维护家庭和睦,泸溪法院洗溪法庭及时联合当地政府、司法所、派出所和村支两委介入调解。经过法官耐心细致的沟通交流,最终向某亲生子女一次性支付向某继子女现金28万元。这是泸溪法院运用诉源治理“三三制”调解矛盾纠纷的生动实践。
泸溪县地处武陵山区,面积1565平方公里,总人口32万余人,是土家族、苗族等少数民族聚居地,其中少数民族占到总人口70%以上。近年来,泸溪因地制宜,探索推进诉源治理“三三制”,即构建县、乡(镇)、村(社区)诉源治理三级平台,实施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专业调解、行业调解、协会调解等方式为主的“3+N”模式调解,推行村(社区)初发初调、乡镇主管主调、县维稳联席办或信访联席办联动联调的矛盾纠纷三级联调,有效化解了各类矛盾纠纷,提升了基层社会治理效能。
泸溪法院紧紧立足司法审判职能职责,依靠党委总揽全局、县委政法委主导、人民法院主推并指导,深入推进诉源治理“三三制”,积极探索“一乡镇一专场”等符合法院实际的诉源治理新模式。依托派出法庭,主动加强与乡镇党委政府、调解委员会、诉源治理工作站、司法所、派出所、村(居)委会等组织的沟通联系和协调配合,充分整合法律顾问、综治专干、网格员及“五老”“乡贤”等人员力量,推动法治、自治、德治有机融合,常态化开展矛盾排查、诉前调解、诉调对接、法治宣传等工作,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据统计,今年以来,泸溪法院共受理民事案件1348件,较同期减少5.65%,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955件,调解成功695件,调解成功率72.78%,诉源治理成效不断彰显。
图为泸溪法院洗溪法庭联动调解纠纷
“法官联乡镇”联出基层治理新气象
“多亏了法官前来调解,这下我儿子的医疗费有着落了。”
2023年8月,洗溪镇李什坪村田某英母亲去世,同村村民田某定儿子在帮忙操办白事过程中不慎受伤住院,双方就赔偿问题发生纠纷。经辖区派出所、村委会多次调解,双方均未达成一致意见。泸溪法院联系洗溪镇法官在了解情况后,第一时间赶到事发地,同辖区政府、派出所、司法所积极对接,多次联系双方沟通协商,化解纠纷。考虑到双方系邻里关系,为切实保障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有效维护邻里和谐关系,法官耐心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仔细阐释相关法律法规,最终田某英自愿赔偿田某定儿子医疗费6000元。
2022年,泸溪法院全面推行“员额法官联乡镇”工作机制,全院20名员额法官与全县11个乡镇结对联系,结对法官定期深入联系乡镇开展巡回审判、指导人民调解、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宣传等工作,变“坐堂审案”为“上门服务”,深受群众好评。该机制推行以来,结对法官累计深入联系乡镇开展法治宣传活动120余场次,化解矛盾纠纷2400余起,开展巡回审判40余场次,有效增强了群众的法治意识法治观念,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法律效果。
同时,泸溪法院结合县情和地域实际,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紧贴基层、服务基层作用,深入开展“送法六进”活动,为行动不便的老人、残疾人、孕妇、未成年人、智力障碍等特殊人群的当事人实行“上门立案、上门送达、上门调解、上门回访”的“四上门”服务,极大地减轻了群众诉累,形成了浦市“假日法庭”、洗溪“苗语法庭”、兴隆场“农忙法庭”等一批富有地域特色的司法品牌,为泸溪基层社会治理源源不断提供法治力量。
“泸溪法院将不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作用,坚持把调解作为推进诉源治理、强化源头管控、减少诉讼增量的重要手段和基本方法,不断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调处机制,推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泸溪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金志如此表示。
图为泸溪法院干警向群众宣传普及法律知识
“三位一体”暖心守护万千家庭幸福
“谢谢法官的耐心调解,不仅化解了我们夫妻之间的矛盾,更修复了我们之间的裂痕。”2023年4月,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当事人黄某对案件承办法官一脸感激地说道。
原告黄某与被告杨某于2018年在外务工相识,2020年1月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子一女。婚后,双方经常为家庭琐事发生争吵,被告外出务工期间对原告及子女不闻不问,原告遂来到法院起诉离婚。
承办法官在充分了解双方当事人的婚姻感情生活及产生的矛盾纠纷等问题后,认为双方感情尚未完全破裂,存在修复可能。于是,法官决定以调解为主,将夫妻二人带到家事调处中心,试图促和二人,挽回他们的家庭,也为了让他们年幼的孩子有个完整的家。
在家事调处中心,承办法官坚持情理、法理并用,根据双方实际,一边释法析理,一边向双方讲解对方的难处,反复耐心地做双方思想工作。看着家事调处中心温馨的布置和法官耐心细致的劝说,双方当事人也由一开始的面红耳赤到后来的静下心来面对面沟通。最终,在承办法官的用心用情调解下,黄某决定撤回起诉,一起离婚纠纷圆满化解,双发当事人握手言和,重归于好。
“看着他们重归于好,手牵着手走出法院,顿时让我觉得就算再累再辛苦也值得!”案件承办法官成就满满地说道。
家事如天。为切实维护家庭和睦,促进社会和谐,泸溪法院积极探索推进情、理、法“三位一体”的婚恋家庭矛盾纠纷裁判新模式,以“家事合和”为主题,安排专项资金50余万元,修建集心理疏导室、亲子活动室、夕阳关爱室、母婴哺乳室、反家暴接待室于一体的“家庭式”家事调处中心。按照“1名员额法官+1名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1名特邀调解员”模式,配备经验丰富、善做思想疏导、心理辅导、情感劝导和家庭调解工作的员额法官及特邀调解员,组建专业化家事调判团队,集中办理婚姻家庭、抚养、赡养等家事矛盾纠纷,为当事人提供贴心暖心高效便捷的“一站式”诉讼服务。该院家事审理呈现出结案率高、调解和好率高、服判息诉率高、群众满意度高、发回重审改判率低的“四高一低”良好形势。近三年来,共审结家事矛盾纠纷案件1480余件,调解、撤诉近800件,调撤率达50%以上,促和夫妻420余对、家庭230余户。
图为泸溪法院调解一起离婚纠纷
“为民服务没有终点,永远都是进行时。泸溪法院将始终坚持人民至上,深刻践行司法为民,时刻将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用心用情化解群众矛盾纠纷,实实在在解决群众的烦心事、揪心事、操心事,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和满意度。”杨金志说道。
初审:李 真
复审:杨 斌
终审:杨志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