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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溪法院:举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第11次集体学习
作者:综办 李真  发布时间:2023-11-29 19:21:57 打印 字号: | |

1129日,泸溪县人民法院举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第11次集体学习党组书记、院长杨金志主持学习并作总结讲话。全体班子成员参加学习。

图为集体学习现场

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扬斗争精神、应对风险挑战、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等重要论述精神。全体参会人员结合工作实际就学习领会情况进行交流发言,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杨志芳和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廖梦军分别围绕学习内容作中心发言。

会议要求,要充分发扬斗争精神,打开法院工作新局面。要始终牢记和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的谆谆教导和殷殷嘱托,要把握原则方法,确保新征程人民法院敢于斗争的正确方向。坚持党的领导,在斗争中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人民立场,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坚持法治思维,把握好时、度、效,推动斗争取得胜利;坚持守正创新,不断开辟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的新境界;坚持自我革命,在斗争中彰显忠诚干净担当的鲜明品格。要顺应时代要求,在敢于斗争中展现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法院担当,持续强化政治建设,在坚决拥护“两个确立”上彰显忠诚。要发扬斗争精神,提高斗争本领,奋力开创新时代法院工作新局面,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泸溪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要全力应对风险挑战,凸显法院司法新担当。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作为“三大攻坚战”的首要任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既是人民法院的重大政治责任,也是人民法院履行职能的必然要求。人民法院必须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提高防控能力和风险化解能力,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中凸显司法担当。人民法院要始终绷紧防范风险这根弦,增强对风险的感知力、洞察力,深刻把握风险产生演变规律,既要有敢于斗争的担当,也要有善于斗争的能力。要聚焦突出风险隐患,精准施策,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坚决防范化解处置各类政治风险、经济风险、社会风险、生态环境安全风险带来的挑战。要拧紧责任链条,把工作任务和责任进一步细化分解,切实把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各项工作部署落实落细,见到实效。要坚定总体国家安全观,助推法院发展新格局。新时代新征程,泸溪法院全体干警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落实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着力提升危害公共安全刑事案件审判水平,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助推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要突出“抓前端、治未病”,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针对审判实践中发现的影响公共安全的普遍性、趋势性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深化诉源治理,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促进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泸溪、法治泸溪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初审:李   真

复审:杨   斌

终审:杨志芳

 
来源:综合办公室
责任编辑:蔡海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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