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司法权威,保障胜诉人合法权益,提升司法公信力,11月28日,泸溪县人民法院采取强有力措施,经过4小时奋战,对位于该县武溪镇国道路3800多平方米的仓库和岩头河村10.4万余平方米的土地实施现场清理腾退。本次腾退行动共出动执行干警7人、司法警察13人,警车5台。
图为党组成员、副院长唐波作动员部署
泸溪法院在执行湖南泸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湖南省某柑橘产业有限公司和高某莉等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中,因被执行人未按法院生效判决履行义务,法院依法作出裁定,对被执行人为借款提供抵押担保的仓库、房产、土地以及土地上的附属物进行评估、拍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了两次公告拍卖均流拍后,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法院裁定将被执行人3800多平方米的三栋仓库、10.4万余平方米的土地以及位于该土地上的钢结构车间、钢结构锅炉房等建筑物交付申请执行人用于抵偿被执行人所欠债务。因被执行人未按裁定履行迁出搬离,为确保案件顺利执行,该院遂开展此次强制执行腾退行动。
当天下午,泸溪法院执行干警、司法警察共20余人的执行队伍在院内整队集结完毕,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唐波作动员部署后,带领全体干警驱车奔赴执行现场,开展强制腾退行动。参加行动的干警分为警戒组和执行组,警戒组负责控制现场、清场排危和保障执行秩序,执行组负责对仓库、土地实施腾退。
图为腾退行动现场
现场执行过程中,泸溪法院始终本着善意执行、文明执行的理念,与被执行人耐心进行沟通,仔细释法析理,要求被执行人限期迁出涉案仓库。随后,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见证下,执行干警各自分工、分头行动,对现场财产物品进行清点登记,并全程录像,执行现场忙而不乱、规范严谨。直至下午6时许才清理完毕,此次大型强制执行腾退行动划下圆满句号。
下一步,泸溪法院将持续深入推进“湘执利剑2023”暨“百日执行攻坚”专项行动,始终保持执行工作高压态势,不断健全完善执行机制,以“执行局长在执行,代表委员看执行”为抓手,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初审:彭箫野
复审:杨 斌
终审:杨志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