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泸溪县人民法院审判大楼外景
泸溪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坐落于全国最年轻的“氧吧县城”、被誉为“沅水明珠”的泸溪县白沙城区,位于县城株洲路3号。多年来,在党的光辉照耀和社会各界的激励关怀下,泸溪县人民法院从无到有、从小到大,茁壮成长。如今,已经发展成为依法惩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护航泸溪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的坚强后盾。
泸溪县人民法院下辖武溪、浦市、洗溪、兴隆场4个人民法庭和1个旅游巡回法庭,内设8个机构,即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综合审判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政治部(机关党委)、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
截至2024年2月,泸溪县人民法院共有政法专项编制64个,其中,员额法官编制22个。实有在编人员61人,其中,员额法官22人(男法官20人、女法官2人),司法辅助人员33人,行政人员6人。共有临聘人员39人,其中,聘用制书记员25人。
泸溪县人民法院主要工作职责为: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商事、行政、执行等案件;依法审判上级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以及按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再审案件;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在业务工作中宣传法治,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地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承办党委、人大交办的其它事项以及依法应由人民法院负责的其它事项。
近年来,泸溪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二十大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聚焦“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理念,忠诚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使命,先后荣获“全国优秀法院”“全国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院网络宣传先进单位”“全省优秀法院”“全省文明标兵单位”等省级以上荣誉40余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