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党组书记、院长杨金志:(1)主持本院全面工作;(2)监督检查各部门履行岗位职责,协调班子成员之间日常工作;(3)办理兴隆场人民法庭辖区案件;(4)完成乡村振兴结对帮扶任务;(5)为国家安全、意识形态、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乡村振兴、平安建设、扫黑除恶第一责任人。
2、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杨志芳:协助院长管理全院日常工作,分管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洗溪法庭、浦市法庭、兴隆场法庭、乡村振兴以及武溪人民法庭建设工作,为平安建设工作第二责任人。主要工作职责:(1)负责各部门的日常管理、监督工作;(2)负责落实分管部门国家安全、意识形态、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3)办理洗溪人民法庭辖区案件;(4)提请院长召开审判委员会;(5)负责新桥村、横坡村乡村振兴工作。
3、党组成员、副院长唐波:分管执行局,为执行专业法官会议召集人。主要工作职责:(1)负责分管部门的日常管理、监督工作,落实分管部门国家安全、意识形态、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2)主持召开执行专业法官会议;(3)办理执行局执行案件;(4)完成乡村振兴结对帮扶任务。
4、副院长李向:分管民事审判庭、综合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管理办公室、武溪法庭,为民商事专业法官会议召集人。主要工作职责:(1)负责分管部门的日常管理、监督工作,落实分管部门国家安全、意识形态、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2)主持召开民商事专业法官会议;(3)提请院长召开审判委员会会议;(4)办理兴隆场人民法庭辖区案件;(5)完成乡村振兴结对帮扶任务。
5、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廖梦军:分管政治部。主要工作职责:(1)负责党的建设、思想政治、意识形态、纪律作风、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培训、人事编制、争先创优、绩效考核、人民陪审员及工、青、妇、老干等工作。(2)负责政治部日常管理、监督工作,落实一岗双责。(3)完成乡村振兴结对帮扶任务。
6、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陈世永:分管立案庭。主要工作职责:(1)负责分管部门的日常管理、监督工作,落实分管部门国家安全、意识形态、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2)办理浦市人民法庭辖区案件;(3)提请院长召开审判委员会会议;(4)完成乡村振兴结对帮扶任务。
7、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杨明松:分管刑事审判庭,为刑事专业法官会议召集人。主要工作职责:(1)负责分管部门的日常管理、监督工作,落实分管部门国家安全、意识形态、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2)主持召开刑事专业法官会议;(3)办理刑事案件;(4)提请院长召开审判委员会会议;(5)完成乡村振兴结对帮扶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