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州委统一部署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州委第四巡察组对泸溪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司法局开展巡察。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各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重要岗位负责人、党员干部的来信、来访、来电。主要受理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涉及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及有关规定转交有关单位和部门处理。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针对巡察内容反映问题、提供线索。
一、巡察时间
2024年3月1日—5月11日
二、信访反映渠道
1.值班电话:17343697620。
2.值班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3.接访地点:泸溪县辛女大酒店四楼会议室(注:由于本巡察组同时巡察多个单位,需要反映问题的,请先电话联系)。
4.电子邮箱:xxzwdsxcz@163.com
特此公告。
全州政法领域对口专项巡察州委第四巡察组
2024年2月29日
初审:李 真
复审:杨 斌
终审:杨志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