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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泸溪法院:开展“抵制高额彩礼 推进移风易俗”法治宣传活动
作者:综办 李真;浦市法庭 曹必云  发布时间:2024-05-21 10:14:06 打印 字号: | |

为遏制高额彩礼,倡导婚嫁新风,促进婚姻家事纠纷诉源治理,助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近日,泸溪县人民法院浦市人民法庭组织干警深入辖区开展以“抵制高额彩礼、推进移风易俗”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活动。

图为法治宣传现场

活动现场,浦市法庭干警向辖区居民详细解读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关于彩礼的认定范围、彩礼与恋爱期间赠与的区别、离婚后彩礼返还的情形等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结合审判实践中的典型案例以案释法。现场群众纷纷表示,通过此次普法宣传活动,对于婚嫁彩礼规定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今后将切实做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自觉抵制高额彩礼乱象。

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350余份,接受群众法律咨询70余人次,有效提升了基层群众法治意识。下一步,泸溪法院将继续坚持能动司法,创新方式方法,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深入开展高价彩礼整治等普法宣传,积极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

初审:彭   妍

复审:杨   斌

终审:杨志芳

 
来源:浦市法庭
责任编辑:蔡海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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