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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泸溪法院:“巡回审判+联动解纷” 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作者:综办 李真 ;洗溪法庭 穆启霞  发布时间:2024-06-07 14:47:10 打印 字号: | |

谢谢法院上门调解,今后我一定会多关心孩子,好好经营这个家。近日,泸溪县人民法院洗溪人民法庭联合村委会、当事人亲属成功调解一起特殊的同居关系子女抚养权纠纷,为当事人子女健康成长提供了有力司法保护。

杨某(女)与付某(男)经人介绍相识,后付某上门进入杨某家,双方未领取结婚证,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了二十年,并生育三个子女。

近日,杨某一纸诉状将付某告至法院,称付某经常打骂子女,导致其中两个未成年子女出现心理障碍,存在轻生行为,请求法院判决两个未成年子女由杨某抚养。

案件受理后,法庭立即当事人双方住所地村委会了解情况,同时,组织干警前往当事人两个未成年子女就读学校对其进行心理疏导,督促学校及时关注孩子心理状况。

法庭在经过充分调查后得知,原告杨某常年在外务工并承担子女抚养费用,被告付某则在家照顾子女及杨某父亲。因双方教育子女方式及家庭经济观念不同,致使双方矛盾激化、争吵不断,由此导致两个未成年子女出现心理障碍,存在轻生倾向。

图为巡回审判现场

考虑到本案特殊情况,如处理不当将存在安全隐患,且不利于当事人子女成长。加之与当事人双方进行沟通后,了解到双方矛盾不深,该案有调解基础。主审法官便决定到双方住所地开庭,并邀请当地村委会、村辅警、双方亲属等共同参与调解,通过“巡回审判+联动解纷”这一方式,就近就地彻底化解双方之间的矛盾,为其子女营造一个温馨和谐的家庭环境。

图为当事人现场出具保证书

法庭巧妙运用“背靠背”的调解方式,分别安抚双方情绪,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与当事人双方沟通交流,指出双方存在的问题,引导双方互相体谅。经过法官多番释法说理,付某最终认识到其教育子女的方式确有不妥,杨某也表示由于长期在外务工,忽略了对子女的陪伴。最后,在多方见证下,付某向杨某出具了一份保证书,杨某也撤回了起诉,双方达成和解,该起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近年来,泸溪法院洗溪法庭牢固树立新时代能动司法理念,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大力探索实施“巡回审判+联动解纷+普法宣传+N”的多元解纷模式,积极协同多方调解力量,及时回应群众司法需求,不仅有效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化解、实质化解,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也提升了基层群众的法治意识,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初审:李   真

复审:杨   斌

终审:杨志芳

 
来源:洗溪法庭
责任编辑:蔡海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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