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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联调联动绘“枫”景 定分止争在诉前
作者:综办 李真;浦市法庭 曹必云  发布时间:2024-06-21 16:50:22 打印 字号: | |

近日,泸溪县人民法院浦市人民法庭充分发挥联动解纷机制作用,联合辖区合水镇政府、派出所、司法所等多方调解合力,妥善处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合水镇村民李某反映,2024年6月,向某驾驶无牌普通二轮车与横过道路李某发生碰撞,造成李某及其孙子舒某受伤因赔偿问题协商不一致,双方遂起纠纷。

图为调解现场

在了解到相关情况后,浦市法庭干警立即联系合水镇政府、派出所、司法所及当事人所在地村委会工作人员一同前往调解承办法官坚持情理法结合,详细向双方释法析理、陈述利弊,耐心与双方进行沟通,认真听取双方意见。在弄清双方的争议焦点后,及时进行疏导化解,并提出可行性解决方案经过法官及相关工作人员多番调解,最终当事人双方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协议,向某当场履行全部款项。

图为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协议

近年来,泸溪县法院浦市法庭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不断延伸审判触角,以法院能动履职强化矛盾纠纷源头治理,通过探索构建辖区乡镇政法委员、人民法庭庭长、派出所所长、司法所所长的“一员三长”联动解纷工作机制,定期召开工作联席会议,研讨案件处理,及时进行调处,有效推动辖区各类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实质化解。

初审:李   真

复审:杨   斌

终审:杨志芳

 
来源:浦市法庭
责任编辑:蔡海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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