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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溪法院:执行,永远在路上

作者:综办 李真;执行局 杨二峰  发布时间:2024-06-27 17:35:06 打印 字号: | |

切实解决执行难有效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连日来,泸溪县人民法院深入开展“雷霆利剑”专项执行行动,多措并举集中攻坚,力促行动取得实效全力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捍卫司法权威

画面一:司法拘留显神威 主动履行促和解

2023年5月,申请执行人李某某与被执行人杨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泸溪法院调解,约定杨某某于2023年6月20日前偿还某某8万余元及利息。调解书生效后,杨某某一直未履行还款义务,李某某遂向法院申请执行。

图为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杨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但杨某某拒不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并和法院执行干警玩起了“躲猫猫”2024年6月21日,泸溪法院执行局负责人彭箫野通过多番努力发现杨某某踪迹经过周密部署,在泸溪县某茶楼将杨某某当场寻获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在法律的强大威慑下,被执行人杨某某主动提出执行担保及执行和解最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李某某顺利拿到首笔欠款3万元。

画面二:强制执行为农民工解“薪”愁

申请执行人李某某与被执行人徐某某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判决徐某某向李某某支付款项2万余元。因徐某某未按法院生效判决履行支付义务,李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泸溪法院执行局负责人彭箫野通过线上网络查控对被执行人徐某某的银行存款、股票、房产等财产情况进行调查,发现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且多次电话联系徐某某未果。2024年6月21日,发现查封的徐某某名下车辆出现在泸溪县滨江大草原法院执行干警果断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赶赴现场该车辆依法扣押至法院

图为法院依法强制扣押被执行人名下车辆

迫于法院强大执行压力,被执行人徐某某家属表示愿意积极联系徐某某主动履行支付义务。泸溪法院也将适时启动车辆拍卖程序,及时兑现申请执行人李某某的劳务报酬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画面三:虽远必“执” 奔袭千里跨省促执行

千里奔袭,跨省执行,只为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2024年6月25日,泸溪法院执行干警收到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称被执行人杨某在浙江省嘉善县某村委会有拆迁安置补偿款可供执行,并向法院申请执行保全。

图为泸溪法院执行干警在浙江嘉善某村委会现场执行

泸溪法院执行局副局长侯周磊在接到申请执行人的执行保全申请后,立即妥善安排,带领执行团队搭乘最近一趟高铁赶往1300余公里之外的浙江嘉善。经过近10个小时的奔波,在抵达当地村委会后,法院执行干警顾不上休息,立即和村委会工作人员沟通对接,表明来意。当地村委会在了解详情后,积极主动配合法院执行干警向干警提供被执行人杨某的拆迁安置补偿款发放账户,法院干警及时采取执行保全措施有效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画面四:“刚柔并济”让执行有力度又有“温度”

2024年6月25日傍晚,泸溪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杨云在结束了忙碌的一天后,又立即带领两个执行团队直奔吉首市榕江小区被执行人张某某家开展敲门行动

执行干警赶到被执行人张某某家所在小区时,已是华灯初上,夜幕降临。执行干警来到张某某家门口敲门数次未得到回应,但从猫眼里看见张某某家中有光亮。执行干警遂边敲门边表明身份和来意被执行人张某某打开房门后,执行干警多番劝说其履行支付义务无果,依法拘传回泸溪法院决定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最终,在法院执行干警的耐心释法析理和法律的强大威慑下,被执行人张某某与申请执行人经过协商达成一致协议。张某某当场先支付申请执行人1万元,余款后期履行到位。

图为法院执行干警在被执行人家门口开展“敲门行动”

看到被执行人张某某确有履行支付义务的诚意和能力后,法院执行干警秉持人性执法、善意执行的理念,决定对其不予司法拘留。

泸溪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金志表示:“坚持依法及时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是泸溪法院践行司法为民和如我在执理念的根本遵循。泸溪法院将始终坚持新时代能动司法,秉承如我在执理念,不断加大涉民生涉企业等案件的执行力度,持续发力,久久为功,以实实在在的执行举措,全力破解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将当事人的‘纸上权益’兑现成‘真金白银’,打通公平正义‘最后一公里’。”

初审:李   真

复审:杨   斌

终审:杨志芳

 

来源:执行局
责任编辑:蔡海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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