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微信 新浪微博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新闻
泸溪法院:公开审理一起19人开设赌场、行贿、受贿、窝藏案
作者:综办 李真  发布时间:2024-11-22 09:52:44 打印 字号: | |

11月20日上午,泸溪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覃某慧、张某明等19人开设赌场、行贿、受贿、窝藏一案。被告人家属及群众共40余人旁听庭审。

图为庭审现场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覃某慧、张某明以营利为目的,2022年上半年至2023年10月期间,在泸溪县浦市镇、合水镇、石榴坪乡等地以使用扑克牌比点子大小(俗称“A9”“毕十”)的方式开设赌场,全程参与赌场管理并坐庄分红,抽头渔利共计约600万元;被告人谭某等5人受邀到赌场坐庄并参与赌场利润分成,5人参与期间赌场抽头渔利均超过100万元;被告人陈某等5人为被告人覃某慧、张某明开设赌场提供帮助,从中获取高额报酬;被告人覃某慧、张某明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直接或通过被告人姚某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共计26万元,对与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姚某行贿共计4.8万元;被告人姚某帮助被告人覃某慧等人向国家工作人员请托谋利并代为送给国家工作人员财物共计24万元,利用其与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身份,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4.8万元;被告人李某茂等6人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等,帮助其逃匿。

因该案涉案人数较多,案情复杂,为确保庭审安全高效有序进行,主审法官与公诉机关充分沟通,精心组织协调,细化庭审流程,法警大队积极配合,用时1天即审理完毕。

图为庭审现场

庭审中,公诉机关就指控的犯罪事实出示了相关证据,各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庭审全程规范有序、高效顺畅,各被告人对于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该案将择期宣判。

下一步,泸溪法院将继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严惩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泸溪、法治泸溪、和谐泸溪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法官说法:

“天下之倾家者,莫速于赌;天下之败德者,亦莫于博。”不管是开设赌场还是参与赌博,均属于违法犯罪行为,不仅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影响社会安定,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导致他人深陷泥泞、倾家荡产甚至家破人亡,最终还将使自己自食恶果,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广大人民群众一定要对赌博等违法犯罪行为保持清醒的认识,切实提高防范意识,自觉抵制任何形式的赌博行为,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同时,积极参与到打击赌博行动中来,一旦发现赌博、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线索,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

最后,泸溪法院法官温馨提示:“孤注一掷”往往“满盘皆输”,一定要严守法律红线,莫给生活添“赌”!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初审:李   真

复审:杨   斌

终审:杨志芳

 
来源:综合办
责任编辑:蔡海翔
联系我们

地址:湖南省湘西自治州泸溪县白沙镇株洲路3号

邮编:416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