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泸溪县人民法院组成三人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泸溪思源实验学校原校长杨志祥职务犯罪一案。该案由泸溪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金志担任审判长,泸溪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斌出庭支持公诉。州、县纪检系统、县教体局干部职工,全县各中小学校校长,州、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近100人旁听庭审。
图为庭审现场
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9月至2024年4月期间,被告人杨志祥利用其担任泸溪思源实验学校校长的职务便利,侵吞学校公共资金822.03万余元,用于个人开支;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5万元,用于个人开支;挪用学校公款20万元,借给他人进行营利活动,超过三个月未还。被告人杨志祥到案后,如实供述其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的犯罪事实,退缴部分违法所得。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杨志祥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意见。被告人杨志祥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无异议,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并作了最后陈述,控辩双方诉讼权利得到了充分保障。整个庭审环节紧凑、程序规范、庄严肃穆。该案将择期宣判。
庭审结束后,旁听人员纷纷表示,通过“零距离”“沉浸式”现场旁听庭审,深刻体会到法律的威严和违法犯罪带来的严重后果,今后将以案为鉴,不断提升拒腐防变能力,坚守廉洁自律底线。
身边案是最好的“教科书”,也是最好的“清醒剂”。泸溪县法院将继续充分发挥院庭长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头雁效应”,始终坚持依法履职,持续保持严惩职务犯罪高压态势,积极延伸审判职能触角,用好案件“活教材”,通过“身边案”警示教育“身边人”,实现“审理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良好效果,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提供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
初审:李 真
复审:杨 斌
终审:杨志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