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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开庭丨泸溪法院公开审理思源实验学校原校长杨志祥职务犯罪案

作者:综办 李真  发布时间:2025-01-16 11:29:36 打印 字号: | |

1月14日,泸溪县人民法院组成三人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泸溪思源实验学校原校长杨志祥职务犯罪一案。该案由泸溪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金志担任审判长,泸溪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斌出庭支持公诉。州、县纪检系统、县教体局干部职工,全县各中小学校校长,州、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近100人旁听庭审。

图为庭审现场

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9月至2024年4月期间,被告人杨志祥利用其担任泸溪思源实验学校校长的职务便利,侵吞学校公共资金822.03万余元,用于个人开支;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5万元,用于个人开支;挪用学校公款20万元,借给他人进行营利活动,超过三个月未还。被告人杨志祥到案后,如实供述其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的犯罪事实,退缴部分违法所得。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杨志祥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意见。被告人杨志祥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无异议,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并作了最后陈述,控辩双方诉讼权利得到了充分保障。整个庭审环节紧凑、程序规范、庄严肃穆。该案将择期宣判。

庭审结束后,旁听人员纷纷表示,通过“零距离”“沉浸式”现场旁听庭审,深刻体会到法律的威严和违法犯罪带来的严重后果,今后将以案为鉴,不断提升拒腐防变能力,坚守廉洁自律底线。

身边案是最好的“教科书”,也是最好的“清醒剂”。泸溪县法院将继续充分发挥院庭长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头雁效应”,始终坚持依法履职,持续保持严惩职务犯罪高压态势,积极延伸审判职能触角,用好案件“活教材”,通过“身边案”警示教育“身边人”,实现“审理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良好效果,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提供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

初审:李    真

复审:杨    斌

终审:杨志芳

 

来源:综合办
责任编辑:李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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